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的批复

日期:2025-08-22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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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49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你单位项目申报的“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经区分管领导和局党组会研究,现同意将你单位申报的“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列入2021年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范围,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请你单位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抓紧督促或组织项目实施,2025年12月底前必须完成建设并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验收。如项目无法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须于12月1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延建申请并确定延建期限,在延建期限到期后仍无法完成项目建设的,区农业农村局有权收回项目资金并重新安排,同时该实施单位不再安排产业项目。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并严格按照《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农〔2021〕10号)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支付。
 
  附件: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情况表 

乡(镇、街道)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建设地点 

总投资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虬江街道 

农业新品种推广及仓储基地建设项目 

三明国家农业 

科技园区管委会 

三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45.98 

67.3 

建设果蔬保鲜冷库290平方米,开展南瓜、花卉等农业新品种示范推广及交流推介种植基地提升改造及沙县小吃新品种研发平台建设等。 

合计 

  

  

  

145.98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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