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相关经营主体:
为做好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我区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7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50万元,围绕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沙县区不少于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建设。
二、补助对象和建设内容
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区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优质社(示范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品牌营销等。
三、补助方式和标准、实施期限
采取“先建后补”补助方式,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优质社(示范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项目建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资金分配
根据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当年下达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额度、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方案等,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重点、主体经营规模、管理规范程度、服务带动能力、往年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结果,采用定额测算法和因素法分配资金(见附件1)。
五、申报流程
㈠储备入库
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项目申报指南,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资金使用报告》《承诺函》(附件2)、《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3)。所在乡(镇、街道)需对《项目资金使用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加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并填写《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储备申报表》(附件4)一同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街道)推荐经营主体和建设项目纳入储备库。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重复补助。申报主体存在监测不合格、生产和经营的农产品近两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有违法失信行为、未落实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被通报的,不列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㈡办站协审
相关办站(股室)对项目储备库中申报主体和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协审并提出意见。
㈢业务部门初审
业务部门对通过协审的项目申报主体所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综合新农主体经营规模、服务带动能力、管理规范程度、财政已补助情况等因素,提出初步入选承担建设主体以及项目建设内容。
㈣项目评审
组织专家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材料等方式对业务部门初选结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㈤提交报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报主体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5)及相关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基本情况表、2024年财务报表、企业信用报告、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以上材料经乡(镇、街道)初审后,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㈥项目批复
业务部门对申报主体报送的项目材料进行复审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内容,下达项目实施批复文件并上网公告。
六、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已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调整或终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实施期限等进行调整的,由所在乡(镇、街道)书面报区农业农村局变更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需通过项目实施主体银行对公账户转账支付。
七、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建设完成后10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项目验收报告和《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材料》申请验收。区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实施主体验收申请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公示。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按规定的补助标准为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专项资金。
八、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将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于指导、服务、扶持、规范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项目储备库申报、项目初审和推荐,开展业务指导与项目实施监督。
㈡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项目申报、初选结果、项目批复和验收等环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设立举报电话:0598-5821052(区农业农村局)、0598-5822545(区财政局),接受群众举报,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依法依规严厉问责,严肃查处。各乡(镇、街道)适时实地核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项目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㈢资料收集归档。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农民合作社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和项目组织管理,确保相关政策有效落实,负责项目资料的收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齐全,分类有序,并妥善保管。
附件:1.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2.承诺函
3.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4.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储备申报表
5.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1
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农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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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支持对象 |
分配资金 |
扶持主体个数 |
|
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
支持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的区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优质社(示范社) |
50 |
1 |
|
合 计 |
50 |
1 |
附件2
承 诺 函
***联合社郑重承诺:本社申请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万元,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该项目仅申请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补助,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的情况。所申请的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如有虚假,本社法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联合社
承诺人(法人):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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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企业近三年申报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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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企业名称 |
专项资金名称 |
建设内容 |
补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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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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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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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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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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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沙县区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储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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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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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资金测算 |
联合社基本情况 |
前期 工作 |
入库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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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财政 资金 |
自筹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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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应包含2025年经营状况、2024年财务状况等。
附件5
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
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承 担 单 位:
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位):
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
申请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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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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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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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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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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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社个数 |
其中:入股(托管)土地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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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统一经营土地总面积(万亩) |
土地入股(托管)面积(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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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时间 |
产品商标名称及商标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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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出资总额 (万元) |
出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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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主营产品 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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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主要销往地区(农机植保合作社的服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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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 何种认证 |
生产食用农产品是否纳入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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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超市、企业 建立销售网络 |
在社区开设直销店(点)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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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 资产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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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经营服务总收入(万元) |
2024年税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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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 |
2024年出资分红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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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作社统一组织农业投入品 采购率% |
2024年合作社 统一农产品 销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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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统一培训 社员人次 |
合作社成员 增收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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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农户数(户) |
信息化建设(财务软件、电子商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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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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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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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经营服务总收入包括联合社的产品销售收入、投入品销售收入与其他服务性收入。农机、植保类联合社投入品采购指合作社购买的机器、仪器、农药及其他原辅材料;农机、植保类联合社销售情况指合作社提供农机及植保服务取得的收入情况;
2.表格中相关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实施内容
㈠项目年度目标:
㈡实施地点:
㈢实施内容:
三、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四、效益分析
五、经费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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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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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六、项目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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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七、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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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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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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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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