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6号)文件要求,制订《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你们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地膜残留污染问题,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地膜科学使用,不断提升地膜回收处置水平,按照《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5号)文件与《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沙县区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补助资金58万元;其推广任务数为:加厚高强度地膜2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0.2万亩。通过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力争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5%。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和关键环节,推广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农用地膜的可回收性。经组织专家论证和性能检测,可在烟叶、玉米、根茎类作物(如甘薯、马铃薯等)、叶菜类蔬菜(如甘蓝、花椰菜等)、藤蔓类瓜果(如黄瓜、西瓜等)适度推广厚度0.012毫米(含)以上的Ⅰ类高强度地膜。
推广应用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Ⅰ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确保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提高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率。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应当选用已在我省开展多点田间应用试验,并证明具有适用性和安全性,且符合《全生物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产品,确保推广应用过程安全可控。选择经我省试验证明适宜推广的作物,如茄果类和根茎类蔬菜、薯类、玉米、芋头等,稳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选用的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应与本地气候资源条件和作物生长功能需求相匹配。
(三)推进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因地制宜推广农用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通过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方式,提高农用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进一步加强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对比验证。结合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鼓励引导种植户开展废旧农膜回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将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补贴标准。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6号)关于任务资金分解的测算标准及省农科院资环所测定的每亩地膜使用量的参照,综合考虑我区覆膜面积、作物种类、使用及回收成本、覆膜习惯等因素,确定我区补贴标准为:
0.012mm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20元,按亩用6公斤测算,即每购买使用6公斤补贴20元;
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贴20元,按亩用8公斤测算,即每购买使用8公斤补贴20元;
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90元,按亩用6公斤测算,即每购买使用6公斤补贴90元;
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每亩补贴90元,按亩用7公斤测算,即每购买使用7公斤补贴90元。
可统筹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补助资金,对具备一定处理能力的回收加工企业、专业化回收组织等予以适当支持。积极争取或统筹相关项目资金对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进行合理叠加补助。
(二)补贴方式。为加快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进度,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对省供销社所属农资企业(福建省福农农资集团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采用“前置补贴”的模式(即由供销农资企业先行垫付补贴款,以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减少农膜用户申请补贴的流程手续。在验收审核完成后,按照核实的面积数量将财政补贴发放给供销农资企业。
(三)补贴流程。进一步简化流程手续,发挥好财政补助资金支农惠农作用。农资企业销售符合要求的地膜后,凭购买发票、收(付)款凭证、购销单据(如收货单等)、使用彩照等,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补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街道)政府农业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后,按补贴标准予以拨付。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使用符合要求的地膜产品,可向属地政府农业部门申报并提交购买发票凭证、土地证明材料、田间使用彩照等材料,经属地政府农业部门审查验收,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及时掌握本地区用膜总量、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进度、废旧地膜回收处置等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推广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度推广任务完成率80%以上。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与省供销系统及其所属相关所属农资企业的沟通衔接,健全地膜销售网络,规范销售渠道,确保供应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符合标准,且补贴前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类产品市场公允价格范围。属于政府补助的地膜要在每卷外包装上醒目标注“政府补助地膜,严禁倒买倒卖”等字样,严防倒买倒卖政府补助地膜的行为发生。
(三)提高资金效能。要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按时拨付。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区农业农村局收到补助申请后,于30日内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后经公示无异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四)做好技术服务。发挥农技专家的作用,大力宣传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通过举办培训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指导,发放明白纸等形式,不断提高种植户科学使用回收地膜的意识。因地制宜推广、改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配套农艺措施,加强地膜应用调查与残留污染监测,科学评价区域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附件:1.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2.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补贴审核验收 表(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
3.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补贴审核验收汇总表(农资企业)
附件1
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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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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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所在乡镇及 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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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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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植种类 |
作物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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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使用亩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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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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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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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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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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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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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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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二份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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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补贴审核验收表 (农业经营主体或种植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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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
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
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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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使用地膜类型 |
地膜厚度 |
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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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 |
亩 |
购买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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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补贴 |
元 |
材料清单 |
□发票或支付凭证 □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购销单据 □使用照片(彩印)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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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经审核验收,该主体实际购买地膜 公斤,应补贴 元。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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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现场验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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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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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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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0.012mm加厚高强度地膜每购买使用7公斤补贴20元;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每购买使用8.5公斤补贴20元;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每购买使用6公斤补贴90元;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每购买使用7公斤补贴90元。备注:此表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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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沙县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项目补贴审核验收汇总表
(农资企业)
所在乡(镇、街道): 农资企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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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名称 |
联系方式 |
地块 位置 |
面积(亩) |
购买 数量 (公斤) |
地膜类型 |
地膜厚度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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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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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企业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本页)实际销售0.012mm加厚高强度地膜 公斤,0.015mm加厚高强度地膜 公斤,0.008mm全生物降解地膜 公斤,0.01mm全生物降解地膜 公斤,共应补贴 元。 验收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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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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