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农民合作社)验收结果公布(第一批)

日期:2025-12-22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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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沙农〔2025〕81号 )和《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沙县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批复的通知》(沙农〔2025〕106号)文件要求,2025年12月12-18日,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沙县丰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承建的“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验收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实施主体 

建设内容 

验收情况 

拟补助金额(万元) 

验收结果 

1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丰平农机专业合作社

投资10.3万元,采购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禾”牌1GLZ-230M型号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台。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2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高桥镇金桥烟农专业合作社

投资11.48万元,购置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禾”牌1GLZ-230MD型号履带自走式旋耕机1台。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3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胜农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投资12.3万元,购置1台履带拖拉机,型号:NFG1002(G4)。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4

支持主体融合发展

三明市沙县区元农农业专业合作社

投资12.4万元,购置2台电磁行星搅拌炒锅(型号:500L)9.6万元,1台冷却罐(型号:2000L)2.8万元。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5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禄华种植专业合作社

投资11.68万元,购置1台艾禾履带自走式旋耕机(型号1GLZ-230PD )。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6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高桥镇绿缘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投资10.5万元,购置自走履带式旋耕机1台,产品型号:1GZL230C型,悬挂式起垄机1台,产品型号:1GVX-160I型。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7

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沙县富口天富茶叶专业合作社

投资11.18万元,购置2台茶叶综合做青机2.98万元(型号XC-6CZQ-11-OA);1台包茶机(型号AI828)5.6万元;2台冻库压缩机(型号KLPZ-050T)2.6万元。

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建设单位情况汇报,查阅财务账目、项目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经实地查验,所购置设备与批复的建设内容相符,项目资料完整。

10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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