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1号)等文件,下达我区2025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资金100万元和市级管护资金2.35万元。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的2025年沙县区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需求表,经研究,现分解下达2025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和市级资金(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第一批农田基础设施修复与管护省级资金分配表
中共三明市沙县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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