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明财(建)指[2023]8号)下达我区2023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5.51万元,其中我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市级补助资金92.33万元,本次预拨54.01万元,生态示范路提升补助31.5万元。现将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1、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微改造”市级补助资金54.01万元按市局核定的补助标准对11个“微改造”项目(详见附表)同步进行预拨;
2、生态示范路提升补助其中15万元用于2022年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创建工程,16.5万元用于2023年农村公路生态示范路创建工程。
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异议和举报应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三明市沙县区农村公路站,联系电话:0598-5849366,电子邮箱:sxncglglz@163.com。
举报受理: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8-5859086,电子邮箱:sxjtj22089@163.com。
附件:2023年沙县区农村公路道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
目明细表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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