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农村公路车购税切块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4-11-28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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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用于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142号)文件精神,本批次安排我区农村公路车购税切块资金80.5万元,均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补助。根据我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拟安排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项目予以补助,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往年已完工并验收项目1个,计划拨付80.5万元

  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工程测算省级补助1786万元,2023年已安排补助372.24万元,2024年第一批资金安排补助846.75万元,本批次拟安排80.5万元。

  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异议和举报应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局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598-5849366,电子邮箱:sxjtjgcg@163.com。

  举报受理: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8-5859086,电子邮箱:sxjtj22089@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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