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区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4-11-28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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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沙县农村公路建设补助办法》(沙政〔2018〕64号)文件精神,2024年我区安排县级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按照近年我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度,拟安排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Y022夏茂至儒元公路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予以补助,现将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一、年内在建项目3个,拟安排补助114.56万元

  1.夏茂镇乡道Y022夏茂至儒元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里程约1.86公里,按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改建,补助标准36万元/公里,计划安排区级补助66.96万元。

  2.富口镇乡道Y006夏城线(白溪段)公路拼宽工程,项目里程约2.33公里,按四级双车道公路标准拼宽建设,补助标准10万元/公里,计划安排区级补助23.3万元。

  3.富口镇村道C070堆积坑村道路改建工程,项目里程约2.43公里,按3.5米路面宽度四级单车道公路标准改建,补助标准10万元/公里,计划安排区级补助24.3万元。

  二、往年完工项目1个,拟安排补助244.42万元

  沙县南霞经霞村至双溪公路工程测算区级补助648.35万元,于2021年完工,因补助资金不足,2022年已拨付225.41万元,2023年拨付178.52万元,剩余244.42万元计划本次拨付。

  三、安排农村公路检验检测经费41.02万元

  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补助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异议和举报应同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局建设管理股,联系电话:0598-5849366,电子邮箱:sxjtjgcg@163.com。

  举报受理: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8-5859086,电子邮箱:sxjtj22089@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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