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日期:2025-11-17 来源:沙县区委统战部(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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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5〕28号),下达我区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13万元。该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计划用于开展沙县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民族团结进步和铸牢共同体示范创建)8万元,沙县区南阳乡木科村村口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5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7日。如有疑问,可拨电话: 0598-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区委统战部   沙县区民族宗教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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