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宗教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5〕44号),提前下达我区2026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1万元。该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计划用于开展沙县区少数民族村民实用技能培训11万元,沙县区大洛镇昌荣村畲族旅游骑行道道路改建项目10万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从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2日。如有疑问,可拨电话: 0598-5822292进行反映。
沙县区委统战部
沙县区民族宗教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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