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沙县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拟将2024年区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补助资金进行分配,具体事项如下:
一、补助人口
区级补助资金以沙县区公安局提供的各乡(镇、街道)乡村人口数量17.5831万人为基数。
二、资金分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7〕37号)要求,区级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20元进行配套。故区级补助按照每人每年20元进行安排,共351.662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6日,公示期5天(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向区住建局城乡建设服务站反映,联系电话:0598-5824467,电子邮箱:sxcj5824467@163.com。
附件: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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