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 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原属于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原沙县民营科技工业园区内,公司前身为组建于20世纪80年代的福建省沙县林产化工厂,主要经营松香类产品及松节油制造,2000年进行股份制重组;2005年8月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与美德维实伟克公司合资组建美维克(沙县)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以造纸厂的废液提取物粗塔尔油为原料,进行分离、提纯,将粗塔尔油进一步进行深加工,生产浮油松香、浮油脂肪酸、浮油沥青、浮油沥青以及塔尔油松香和脂肪酸的深加工产品,厂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库、锅炉房、配电间、原料罐区、产品罐区、水处理、机修间、办公楼、职工宿舍和门岗等。根据《沙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09-2030)》要求:沙县将强化集约工业区的建设,逐步搬迁位于老城区内的工业企业。为加快推进民营科技工业园的搬迁工作,沙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和2011 年两次开展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沙县民营科技工业园区于2010 年起逐渐搬迁拆除。2015年起,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启动异地搬迁工作,目前已搬迁至青州化工产业集中区B片区;2017年12月沙县政府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地收储,地块面积为37724.2m2,该地块后期将规划为第一类用地。
为保障用地安全和人群健康,防止场地性质变化及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7〕31号)等相关法律及文件相关要求,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 年11 月完成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通过由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根据初步调查结果,确认该地块污染因子为石油烃,需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工作;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于2020年9月编制完成《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2021年1月通过由三明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的评审会,根据详细调查结果,确认需要进一步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沙县金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污染地块的风险评估工作,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通过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在前期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工作所取得土壤监测数据和地质钻探分析结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编制完成《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2021年4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专家对《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会后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评审专家组再次对修改后的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风险评估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风险评估报告结论总体可信。现对地块风险评估相关结果进行公示。
一、风险评估结论
(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福建省沙县松川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中石油烃(C10-C40)不存在致癌风险,但评估地块石油烃累计危害商大于1。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危害为1,因此评估地块的风险不可接受,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
(2)根据风险控制值的计算结果,在第一类用地条件下,石油烃的修复目标值为956mg/kg,修复范围主要位于地块南侧的成品库区、产品罐区及南侧道路区域。
(3)初步测算,评估地块不同深度修复面积总计2697m2,不同深度修复土方量总计4431m3。
二、建议
(1)加强管控,对已查明的污染区域采取有效的阻隔措施,污染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评估地块地下水监测点位的部分监测项目超过Ⅲ类水质标准,该地块地下水不得作为生活饮用水源使用;在进行土壤修复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二次污染。
(3)在地块开发利用之前,应在地块调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方案,对污染区域土壤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避免修复过程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4)由于评估地块自身的不确定性,划定的修复范围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在进行土壤修复时,修复范围应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同时应做好环境监理和监测工作,确保超过石油烃修复目标值区域的土壤全部得到修复。
(5)加强对原料池的遮盖措施的完善,并定期对原料池中的雨水积水运至搬迁后的松川化工青州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妥善处置,防止池中废水溢流进入外环境;同时应对地块内原料池底部的残留物进行鉴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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