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沙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沙县教育局,各县属公办幼儿园:
你局《沙县教育局关于要求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报告》(沙教〔2019〕199号)收悉。为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公办幼儿园等级,分类别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具体详见下表。
沙县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
幼儿园等级 |
保育教育费(单位:元/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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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标准 |
调整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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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
半日制 |
全日制 |
半日制 |
|
|
省级示范幼儿园 |
400 |
350 |
520 |
无 |
|
市级示范幼儿园 |
320 |
280 |
420 |
无 |
|
县级示范幼儿园 |
270 |
230 |
350 |
300 |
|
普通幼儿园 |
230 |
200 |
300 |
260 |
二、本通知自2020年春季起执行,按学期收取,不分幼儿入园时间统一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各幼儿园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规定执行。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沙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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