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三明市沙县区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特此通告。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本级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项目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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