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三明市沙县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沙县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校:
经区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将《2022年沙县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沙县区招生委员会
2022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沙县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精神,为规范我区小学招生管理,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小学教育工作实际,对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划片招生原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1.片内适龄儿童和居住小产权房适龄儿童,以户籍或父母居住地房产(凭户口簿及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按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片区入学。
2.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片区到指定学校入学,其它学校学位如有剩余,通过电脑派位入学。
(三)按时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
(四)公开公正原则。努力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不断健全、完善招生公开制度,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公平。
二、招生计划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富口中心学校、南阳中心学校)按照乡镇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数制定招生计划。
(二)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 校 名 称 |
班级数 |
学 校 名 称 |
班级数 |
实 验 小 学 |
6 |
翠 绿 小 学 |
6 |
城关第三小学 |
6 |
城关第一小学 |
3 |
金 沙 小 学 |
7 |
凤岗中心小学 |
6 |
三官堂小 学 |
6 |
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 |
3 |
金沙第二小学 |
6 |
虬江第二中心小学 |
2 |
金 古 小 学 |
6 |
实验小学分校 |
6 |
合计 |
63 |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等文件精神,各小学起始年级班生规模不得突破48人,如果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片区划分
(一)乡镇中心小学
各乡(镇)中心小学(含湖源中心学校、富口中心学校、南阳中心学校、农村完小)按照行政区划确定的服务片区招生。
(二)城区小学
1.片内适龄儿童及居住小产权房适龄儿童
(1)实验小学。师古巷往北延伸至步行街207号(原万福隆超市)以东,鹰厦铁路以南,东门贮木场以西,沙溪河以北片区。含东山1、3号新村。
实验小学与城三小学共有片区:莲花南路至原蚊香厂、三官堂东路至液化气站以东,新城中路、新城东路以南,祥和路以西,鹰厦铁路以北片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城三小学或实验小学入学,共有片区的学生入学后,在小学阶段不得申请转入另一共有片区学校就读。
(2)城一小学。金陵路以东,鹰厦铁路以南,师古巷往北延伸至步行街207号(原万福隆超市)以西,沙溪河以北片区。
(3)三官堂小学。新城西路(鹰厦铁路大洲下立涵)至小吃文化城三期、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莲花北路至莲花路以南,原蚊香厂、经过三官堂东路至液化气站以西,鹰厦铁路以北片区。含罗佛殿、麻公岭花园、大洲新村、小吃文化城、一品莲城等住宅小区。
三官堂小学与金沙第二小学共同片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金沙路以南,莲花路以西,莲花北路以北片区,含月亮湾、电力花园、龙汇嘉华、凯旋国际等住宅小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三官堂小学或金沙第二小学入学,共有片区的学生入学后,在小学阶段不得申请转入另一共有片区学校就读。
(4)城三小学。莲花路以东,金沙路以南,长泰路、金沙路十字路口至畔溪桥、城东小区至城东东路以西,新城中路、新城东路以北片区。
城三小学与实验小学共有片区:莲花南路至原蚊香厂、三官堂东路至液化气站以东,新城中路、新城东路以南,祥和路以西,鹰厦铁路以北片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城三小学或实验小学入学,共有片区的学生入学后,在小学阶段不得申请转入另一共有片区学校就读。
(5)翠绿小学。林业新村路口至老机砖场,延伸至水南林场以东;沙溪河以南;老虎山安置房(不含)、凤凰湖东路、凤凰湖北路至凤凰路国安路口以西,嘉禾路、泰和路至泰安小区(含)以西,国安路口至嘉禾路口(金沙加油站)以北片区。
(6)金沙小学。金沙路开辉首府路口往北至金明路宏霖汽车美容店路口,沿金明路往东至长泰路以东,金沙路、长泰路十字路口至畔溪桥、虎岭小区至城东东路以东,长兴路以西,新城东路以北。含长泰公寓、领秀华城、公园道等住宅小区。
(7)实小分校:祥和路、长兴路以东,新城东路以南,鹰厦铁路以北片区,含凤岗街道办的际口村,西霞村、际硋村、根坑村、村头村不寄宿不寄餐的适龄儿童和碧桂园、世茂、景山新村、城市至尊、意境天成等住宅小区。
(8)金沙第二小学。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西郊新村以南,金沙路开辉首府路口往北至金明路宏霖汽车美容店路口,沿金明路往东至长泰路以西,金沙路以北片区。含西郊村、汇华小区、龙湖天城、长富家园、金沙城市广场、中央美域、宜和佳苑、开辉首府等住宅小区。
金沙第二小学与三官堂小学共同片区:高速公路收费站以东,金沙路以南,莲花路以西,莲花北路以北片区,含月亮湾、电力花园、龙汇嘉华、凯旋国际等住宅小区。共同片区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愿选择到三官堂小学或金沙第二小学入学,共有片区的学生入学后,在小学阶段不得申请转入另一共有片区学校就读。
(9)凤岗中心小学。三联化工以东,鹰厦路以南,金陵路延伸至李纲西路(凤岗街道办公大楼)以西,沙溪河以北片区。含凤岗街道办所辖的西霞村、际硋村、村头村、龙坑村、际岩村、灵元村、三姑村、水美村、井后村、垅东村、根坑村等行政村。
(10)金古小学。陈罗坑、廖厝、余厝、八十桌、老虎山安置房(含)、沿凤凰湖东路、凤凰湖北路至凤凰路国安路口以东,嘉禾路、泰和路至泰安小区(不含)以东,国安路口至嘉禾路口(金沙加油站)以南,江山御苑以西片区。含虬江街道官南村、长红村,凤岗街道古村所辖区域。
(11)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沙溪河以南,林业新村路口至老机砖场延伸至水南林场(不含)、八十桌、余厝、廖厝(不含)以西片区。含金泉村、墩头村。
(12)虬江第二中心小学。琅口、茅坪、镇头、柱源、茶丰峡、后底、麦元、田口、曹元、田坑、肖墩、安坪、山峰等行政村所辖区域。后底木竹加工区为虬江第二中心小学和高砂中心小学共有招生片区。
2.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
(1)金沙小学、金沙第二小学。接收金沙片企业职工子女。
(2)金古小学。接收金古片企业职工子女。
3.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租住在沙溪河以北的进城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到凤岗中心小学或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入学。
(2)租住在沙溪河以南的进城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租住地属金古小学或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片区的,分别到片区所在学校报名登记;租住地属翠绿小学片区的进城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家长自愿,选择到金古小学或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报名登记,翠绿小学不再招收进城和务工人员子女。金古小学在有学位剩余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随迁子女入学名单,其余的指定到凤岗中心小学或三明教育学院附属小学入学。
(三)特殊教育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10号),各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要动员6~12周岁有残疾证、在城区居住的残疾儿童到沙城关第三小学特教班入学,或动员到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四、招生资格类别认定
(一)片内适龄儿童的认定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共有房产的产权需占三分之一(含)以上(下同),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一致。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有户无房。(1)适龄儿童出生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城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不需提供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备查。(2)适龄儿童户籍在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不需提供无房证明,由教育局统一核查确认),但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提供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能体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但户籍不在居住地。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新购商品房。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新购商品房,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管所有备案,已交购房首付款。提供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发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由住房委员会统一安排租住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户口簿、本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审批表及授权书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二)居住小产权房认定
由城区街道下属的村(居委会)建设的改善居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管委会开发的具备人员集中居住、生活区配套服务设备设施齐全、具有物业管理等社区功能的集中居住小区认定为小产权房。公司、企业等供内部职工居住的职工宿舍、单体楼房不认定为小产权房。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小产权房,并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一年以上,经学校入户调查确认。提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户口簿、水电费缴费凭证(近一年)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三)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的认定
在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缴交社保。提供用工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及经企业、三明高新技术产业管委会审核确认的《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四)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
1.经商办企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户口簿、居住证(外人员)、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企业务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企业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人员)、务工合同、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3.自由职业。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固定职业的。除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人员)、租房合同原件(含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进行认定外,还需提供从事自由职业的证明,确定无法提供的,由学校调查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根据其居住片区,结合家长要求安排就读学校。
1.军人子女。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驻沙部队子女。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证件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提供户口簿、公安英烈或伤残等证明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复印件一份备查。
3.台商子女。指在沙投资的台湾同胞子女及在沙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4.引进人才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属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户口簿、引进人才合同书或协议等原件进行认定,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备查。
(六)少体校招生
按照《沙教育局 沙文体广电出版局关于加强沙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管理的通知》(沙教〔2018〕202号)执行。
五、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乡镇中心小学(青纸小学、湖源中心学校、富口中心学校、南阳中心学校)报名时间:8月30日至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报名地点:招生片区指定的学校。
2.城区小学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
时间:6月6日至7月3日
通过微信扫码,关注“智慧校园服务
平台”,进入“招生与报名”,填报相关信息,获取新生条形码,到报名学校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2日至3日。
(2)线下报名。
时间:7月2日至3日,报名地点:相应招生片区学校。
在规定时间未到招生指定片区学校报名者,于8月16日至17日到区教育局集中报名点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户口簿、居住证等;
2.房产证明: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不作为房产划片依据;
3.营业执照、用工合同、自由职业相关材料等。
家长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只能根据类别划分、招生片区到1所学校报名登记,如提供虚假证明,或到2所及以上学校报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该片区入学资格或片区电脑派位资格,由教育局初教股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三)招生顺序
1.先招片区内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片区内适龄儿童为“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新购商品房”、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五类;
2.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再招收“实际居住在小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3.金沙小学、金沙第二小学、金古小学招完上述二类适龄儿童后,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招收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
4.电脑随机派位。金古小学在有学位剩余情况下,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在本校报名登记的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城一小学、三官堂小学、金沙小学、金沙第二小学、实小分校在有学位剩余情况下,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在凤岗中心小学报名登记的、除凤岗中心小学片区外,租住在沙溪河以北其它小学片区的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调剂
1.片内适龄儿童调剂。实验小学、城三小学、翠绿小学、金沙小学、城一小学、三官堂小学、金沙第二小学、金古小学、实小分校在招生出现片内生容纳不下时,可根据学生相关条件及自愿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在上述9所学校间进行调剂。
2.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片企业职工子女调剂。金沙小学、金沙第二小学、实小分校根据学生学位情况,在3所学校内进行调剂。
(五)招生程序
1.报名填表。适龄儿童监护人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2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适龄儿童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第三方机构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
2.资格审核。学校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适龄儿童监护人所提供的材料应进行认真的鉴别和审核,并对适龄儿童类别进行认定,经办人、审核人、校长应对审核结果签名,以示负责。
3.入户核查。7月4日~16日,各校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有疑义的材料到有关部门核对,入户调查;上报相关表册,区教育局、学校组织人员到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核查片内生房产信息,到区公安局核查户籍信息。
4.张榜公示。7月19日~20日,各校将片内生招生初选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5.公布剩余学位。7月20~21日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居住小产权房适龄儿童报名情况,以及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情况。
6.电脑派位。7月27日-29日对剩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现场公布派位名单。
7.公布招生名单。7月30日-31日各校公布2022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招生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校要采取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家长了解招生政策。要下社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本片区生源情况进行摸底核实。要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动员招生片区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服务片区小学报名,做到不重报不漏报。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本辖区到域外就读的要做好取证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
(二)严格资格认定。学校应成立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有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初教股备案。经办人、审核人、校长对招生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凡发现招生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一律由教育局纪委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不动产权登记中心要配合做好房产、土地信息的核对和出具房产信息证明工作。公安局要配合做好一年级新生身份信息核对工作,处理和打击招生过程中使用假证的行为。
(三)控制班生规模。各校应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额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教基〔2018〕64号),规范学籍管理,做好招生入学,控制好班级招生规模,杜绝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四)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招收不及龄学生。对学生的身份信息在报名时直接进入学籍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核实。若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录入过程中发现学籍身份信息不实,对不及龄的学生一律予以清退。
严禁跨片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杜绝有人无学籍现象。学校应于2022年9月5日前根据教育局初教股下发的录取名册报送学生学籍名册。教育局初教股开学初对各校的一年级学籍生进行随机抽查,对无学籍学生予以清退。
严禁各校在招生过程中进行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招生条件、包括特殊教育随班就读的学生入学。
(五)实施阳光招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各类招生报名名单、剩余学位数、参与派位名单以及正式招生名单。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开咨询服务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及时答复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严肃招生纪律。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招生相关材料需保存三年备查。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跨片区招生、私自招收借读生等行为,教育局要根据违反规定情况对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职称晋升资格,取消本年度校长、单位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98-5758953
教育系统纪委监督电话:0598-5855822
附件: 2022年秋季沙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件1
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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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生1:有房有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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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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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信 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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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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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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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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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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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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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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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及户籍信息登记 |
房产信息 |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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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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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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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信息 |
户主姓名 |
户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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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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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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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土地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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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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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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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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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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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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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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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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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生2:有户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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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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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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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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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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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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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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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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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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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一 |
户籍所在地(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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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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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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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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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二 |
户籍所在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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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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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证号 |
土地 证号 |
不动产 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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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口簿及关系证明材料、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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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口簿及相关系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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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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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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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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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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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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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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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生3:有房无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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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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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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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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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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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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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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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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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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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登记 |
房产信息 |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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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土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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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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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土地证原件、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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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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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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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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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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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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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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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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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生4:新购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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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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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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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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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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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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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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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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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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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信息登记 |
房产信息 |
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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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 票号码 |
是否在不动产权中心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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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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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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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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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证、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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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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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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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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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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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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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内生5: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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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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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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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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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
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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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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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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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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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信息登记 |
租住房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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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类型 |
1.租住公租房( ); 2.租住廉租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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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合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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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租房合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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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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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租房合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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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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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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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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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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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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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产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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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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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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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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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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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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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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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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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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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信息登记 |
小产权房产地址 |
入住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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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缴费发票 |
1.电费凭证( ); 2.水费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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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合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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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小产权房合同原件、水电费发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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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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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产权房合同复印件、水电费发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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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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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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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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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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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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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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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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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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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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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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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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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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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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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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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1.经商办企业( );2.企业务工( );3.自由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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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合同及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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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或务工地址 |
租房合同 |
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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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地址 |
房东房产复印件 |
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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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派位对象 |
填写是与否。 ( ) 认定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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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加电脑派位 |
填写是与否。 ( ) 家长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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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居住证(外籍人员)、房东房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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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
2. 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租房合同、居住证(外籍人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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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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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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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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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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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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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照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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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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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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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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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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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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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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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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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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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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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1军人子女( );2.英烈及伤残公安子女( ); 3.台商子女( ); 4.引进人才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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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现役军人证、英烈或伤残证、台胞证及营业执照、引进人才文件(注根据照顾类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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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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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役军人证、英烈或伤残证、台胞证及营业执照、引进人才文件等复印件(根据类别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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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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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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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情况 |
1属实( ),2不属实( ) |
入户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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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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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沙县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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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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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学校(盖章):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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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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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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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幼儿园 |
是否有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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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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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
称 谓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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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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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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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材料及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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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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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缴交社保 |
有( ),无( )。 |
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记录 |
有(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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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 经办人: 电话: |
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核实情况: 经办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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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
提供学校核查材料 |
户口簿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银行发放工资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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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材料 |
1.户口簿户主、父亲、母亲、适龄儿童页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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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合同、社保、银行工资流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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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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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并确认提供的所有入学材料及证件等真实有效。 家长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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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入企业调查情况: 公章 经办人: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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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签名): 审核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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