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沙县区政府网”网站查阅最新《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沙县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01交通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02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03交通规划计划
04交通统计信息
06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
07交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08交通行政许可
09重大交通建设项目
10交通扶贫情况
11交通应急管理
12交通监督检查
16交通抢险救灾情况
25交通行政处罚
27交通廉政与文明建设
28交通人事与人才管理
29交通公共服务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交通信息
注:01-12、16、25、30为区政府规定的区直机关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统一类别代码;27-29为市交通局公开的类别代码。部分内容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区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已有公开,将设置相应链接。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在沙县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中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沙县区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登入“沙县区交通运输局网站”,浏览有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8-5822089
传真号码:0598-5822089
通信地址:沙县区城西北路2号
邮政编码:365500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调整为下午3:00-6:00)。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应当填写《三明市沙县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可以在沙县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或向本局领取,填写后向本局办公室递交。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