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源乡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28 11:17 | 来源:沙县湖源乡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一)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公开栏、微信平台、公开意见箱及政府网站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二)公开程序。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党委、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

(三)公开时间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切实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二是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地区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推进医疗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三是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推进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推进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

四是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运用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

五是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三、监督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政府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三)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两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各站所、各村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5785551,意见箱设在政府办公楼。

四、建设保障机制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高度认识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乡政府公开信息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是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总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来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 

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根据我乡政务公开信息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加大宣传,示范带动。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沙县湖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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