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虬江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街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和街道历年年度报告可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乡镇街道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内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http://www.fjsx.gov.cn/wzq/xzwz/qjjdbsc/zfxxgkzl/zfxxgkndbg/)。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虬江街道党政办公室(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嘉禾路1号;邮编:365051;电话:0598-5822463;邮箱:qj5822463@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虬江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的坚强引导下,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9〕54号)等文件,以“改进工作作风、保证政令畅通”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确保更好地服务群众。
㈠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定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办事指南,及时公开人事任免、机构调整、奖励扶助等各类文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修改准则,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显眼处设立依申请公开指南流程图,为群众提供快捷查询方式。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和格式文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虬江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力度,增强对政府公开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明确允许公开文件属性,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确定后对外公布。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各类文件数据统计工作,按时做好政务公开数据季度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
㈣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街道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街道政务信息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工作,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丰富公开信息类型。主动向19个村、5个社区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指导督促政务信息公开栏建设。主动告知当事人免费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提供办事指南或办事流程图。
㈤监督保障情况
我街道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街道政务公开建设工作专班成员积极作为,强化监督引导,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强化内部自纠自查,采用“一督查、一通报、一梳理”工作方法,排除存在的各类问题,实现“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如“e三明”、“12345”等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2022年度,我街道未发生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事件。
二、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全速推进专区建设
2022年度,我街道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紧紧围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条例,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区、依申请公开区、办事服务咨询区、政策解读咨询区、公众意见征集区、等候休息区六大功能区,并及时购进依托触摸查询一体机、网络电子设备、便民服务箱等,提供“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政务公开服务环境。
2.全力抓好日常工作。
围绕《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熟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传达区政府信息动态,按时传递街道日常动态,公布公开人事任免、社会动态、奖励扶助、预决算公开、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等文件,并大力实行“一日一报”工作制度,及时在村级工作群中转发、更新“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奖励发放政策、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等事项。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递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文件,严把“农村地区”重要关口,做实做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3.全面完善体制机制。
编制《沙县区虬江街道信息公开指南》《虬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到位、公开有效、公开便民。严格按照具体规定依法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将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具体到人。定期筛选“过期”信息文件,开展有序清理整合,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促进措施有效落实、成效硕果累累。
4.全心提高政务服务。
以群众真实需求为工作导向,听民声解民意,提供热线电话、便民信箱、政务网站等多元反馈方式,打通基层民情民意和信息反馈的渠道。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等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切实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下沉,利用村(社区)公告栏公布公开政务信息,扩大政务公开信息社会宣传面。引导群众如何现场查询和快速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优质高效、暖心暖意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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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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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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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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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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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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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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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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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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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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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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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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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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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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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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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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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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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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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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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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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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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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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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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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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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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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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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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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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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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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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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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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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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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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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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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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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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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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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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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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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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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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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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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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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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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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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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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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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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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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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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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文件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群众反馈渠道有待增加。
㈡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日常行为。借助街道每周一学习例会等方式,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让干部职工认识到政务公开既涉及到各项工作的审批和程序等流程公示,也涉及财政与民生等政策公布,是一个系统的整体工程,增强干部职工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实现自觉扛起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推进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优化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决以“高效、精干”的原则,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切实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助推取得实效。始终规矩纪律挺在前,采取“双随机”查岗、“回头看”检查等形式对机关人员作精神状态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随时随地督查,促进作风的有效转变。将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到工作当中,有效推动工作按时按量完成。自觉接受多渠道监督,抓好投诉办理,做好投诉追踪,切实做到有诉必理,及时进行投诉反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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