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郑湖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27 10:20 | 来源:沙县区郑湖乡
一、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社会评议活动由郑湖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公众评议可以在郑湖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群众、有关专家等进行。

四、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公用企事业单位。

五、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否组织进行政府信息社会评议,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按时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文本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三)公开的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 《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

(四)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乡各部门、各办站是否及时向乡人民政府信息小组送交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及时、如实发布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

六、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一)下发社会评议通知或相关查询平台刊登社会评议告示;

(二)编制社会评议测评表格;

(三)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四)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五)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六)汇总社会评议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七)根据社会评议结果,作出恰当处理。

七、 社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作为被评议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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