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日期:2021-08-11 11:10 来源:沙县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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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办公室(党委办)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效能建设、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管理。组织办理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来信来访、重要信访件和领导批示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抓好本行业领域及所辖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卫生保健、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劳务派遣工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等工作。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财务报表,综合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城市管理各项专项资金;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开展相关内部检查。负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有关经济活动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报批、报废审批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二)公用事业股 

  拟订全县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市容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管线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环卫工作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负责户外广告、夜景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 

  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建设,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各类市政管线、城市绿地,修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改装、拆除、迁移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排水,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设施的处置及经营性清理、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备案事项。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容管理股 

  负责对城市管理各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拟订市容管理考评标准及细则并组织实施。健全市容市貌管理考评机制和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县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城市管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实施检查、监督、考评。指导、监督城区各单位落实市容市貌共建路段包干责任制。参与对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的评选考核。负责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建筑垃圾管理各项工作。拟定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指导镇(街)、村(居)开展业主大会建设、运行、培训、备案等工作;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指导镇(街)、村(居)、业主大会开展小区更新改造;负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及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并做好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交通管理相关工作。 

  (四)法规监督股 

  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咨询和开展普法工作。研究有关政策,制定工作规范,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负责起草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队容队纪等行为进行督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察。负责指导、监督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跨部门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环节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的保管与使用,行政执法案件材料立卷与管理。负责全局城市管理项目等合同的审核工作。制定数字城管相关规范性文件,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和运行。负责12345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举报电话、网络舆情办理及回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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