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区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日期:2021-08-11 10:35 来源:沙县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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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党委办)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决议、指示和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办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和内保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办突发事件等有关保障工作。

  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委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建设管理股(交通规划股)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基础建设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编制全区道路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职责,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组织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信用考核工作;承办交通利用外资的申报及转报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测设验收。协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工作,参与开辟新铁路、航线的可行性研究,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监督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制度。承担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规划工作;承担全区公路、水路路网规划。

  (三)财务审计股

  会同区财政局起草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区本级部门预算,定期分析部门预算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局机关、机关工会、系统工会和局直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外汇、信贷、税收等方面的工作;承办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对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决策、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监管;承担局直属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评审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组织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综合统计上报渡口、码头和交通系统运输事故报表;依法参与组织直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抓好本行业领域及所辖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五)交通战备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网路布局,编制并指导实施交通战备建设、保障计划;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承担全区的交通战备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承担全区交通战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训练交通战备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参与全区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区政府和上级交通战备主管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六)运输管理股

  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道路运输路线、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维修(不含拖拉机)、汽车驾培、港口经营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地方海事业务工作;承担内河船舶(含渔船)检验组织、监督管理等职责;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

  (七)人事教育和政策法规股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协调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培训、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交通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配合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申报、评奖及推广应用;承办交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承办交通运输系统因公出国(境)的报批和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参与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行政复议的应诉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指导交运输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八)审核审批股

  承办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核审批项目的受理和审核;负责办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负责网上审批;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审查、审批工作;负责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工作的管理、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审核、审批统计、信息汇总工作;承办上级机关授权的其它审核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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