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日期:2021-09-30 17:12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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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对2021年区直机关上报所属16个事业单位的19个岗位进行公开选聘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见附件1)

  每人均可报考两个岗位,按志愿顺序以成绩高的为考核对象。

  二、选聘对象

  我区直及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岗位选聘条件且自愿从我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区属事业单位的人员也可参加选聘。教师不参加此次选聘。

  三、选聘条件

  ㈠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㈡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㈣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6.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进行。

  ㈠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㈡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⑴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13日

  ⑵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开发股

  ⑶联系人:钱炼炼   电话:5822021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报考者报名时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报名。报名时需测量体温,有咳嗽、发热、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委托他人报名。

  3.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⑴《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⑵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㈢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沙县区人社局负责。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㈣考试和成绩计算

  本次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某一选聘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6人或因特殊需要,采取量化加分的形式,按量化分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中出现总成绩有2个及以上相同的,按岗位量化分取高分者进入考察环节。

  选聘岗位没有人员达到成绩合格线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㈤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参加进入考点。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沙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沙县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㈥考察

  沙县区人社局将根据成绩,按照选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

  ㈦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沙县区人社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㈠因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区人社局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㈡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区人社局开发股(0598-5822021)。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面试考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沙县区政府办纪检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5822738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沙县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附件:1.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量化加分表

  3.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1年三明市沙县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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