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2-01 08:23 来源:沙县区住建局
| | | |

区房地产服务所,各公租房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省纪委公租房点题整治结题“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和市住建局公租房管理工作的部署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明建〔2023〕26号)精神,结合我区公租房管理工作实际情况, 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房源管理制度 

  ㈠ 摸清房源底数。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全面摸清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总量和已分配房源、空置房源数量。 

  ㈡依托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设定的电子表格台账上传录入房源信息、住户信息、租金缴纳、合同管理、入户巡查、退房管理等内容;对分配使用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公租房实际分配使用情况和系统电子台账数据一致。 

  ㈢规范空置房源。加强空置房源检查,发现被他用、存在设备损坏、 卫生环境差等情况, 要及时整改、维修并规范管理。 

  二、完善年度资格复核制度 

  ㈠对存量在保家庭和轮候家庭每年完成1次全覆盖资格复核工作,复核结果要及时录入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㈡ 强化联审单位数据共享,精准监测在保家庭和轮候家庭成员信息变更、 收入变化等情况。 

  ㈢对资格复核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依法依规及时清退。 

  三、强化入户巡查制度 

  ㈠明确入户巡查时限。对实物保障的家庭每年全覆盖入户巡查2次以上,第一次入户排查应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同时,要及时录入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并将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㈡完善入户巡查内容。应核对住户身份信息,确保与保障对象一致,严禁转租转借;了解实际居住时间,防止长期空置;检查家庭用气、用电、消防设备使用情况,确保居住安全; 宣传公租房管理有关政策、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等。 

  ㈢规范入户巡查记录。每户均应完整填写入户巡查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实地拍照;入户结果和照片及时录入上传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入户登记表要有排查人员签名和单位盖章。 

  四、落实退出管理制度 

  ㈠用好管理措施。对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 综合运用租金上调、 门禁管控、信用约束、 司法追究等方式,提升退出管理效率。 

  ㈡ 采取司法手段。承租人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保障性住房,逾期拒不退出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㈢明确腾退期限。承租人不符合条件并要求及时腾退的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沙政办〔202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期腾退。 

  ㈣严惩违规行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㈤取消配租资格。对于放弃选房累计3次及选定房号后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以各种原因不按时办理租住、入住手续的租户,取消保障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保留货币补贴资格。 

  五、完善保障监督管理机制 

  ㈠规范合同管理。各项目管理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在省住建厅印发的公租房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补充相应条款,全面使用新版合同。新签订合同和到期续签合同应全部使用示范合同,签订率须达到 100%。 同时,合同签订要与系统同步操作,完成配租、 合同签订、 文本影像上传等。 

  ㈡推进智能化管理。各项目管理单位对有条件安装智慧安防系统的公租房小区, 实行应装尽装。 安装人脸识别安防系统的,应能够进行精准人脸识别、数据采集、 分析、预警; 要及时根据保障对象变化调整存储人像信息, 防范监管风险。同时,要做好智能安防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及时更新入住人员信息、删除退出人员信息;对异常信息进行追踪排查,及时发现转租、转借、长期空置的违规行为;在整治违规行为中,能提取入住使用数据,作为违规处理的依据。 

  ㈢健全信访台账。各项目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信访诉求的梳理和分析, 强化公租房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依照《信访工作条例》,按照规定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同时,对违规转租转借、使用高档车辆、非保障对象入住、拖欠租金等问题,要认真核实,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采取司法手段等措施。对重复信访和高频事项,要分析问题根源,做到精准化解矛盾,控制信访增量。 

  ㈣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张贴政策宣传海报或条幅、发送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公租房政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引导公租房小区住户积极参与到公租房的监督中,宣传材料应通俗易懂、贴近实际。 同时,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及时将公租房政策、年度资格复核、入户巡查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和小区公示栏公开公示。 

  ㈤加强廉政教育。各项目管理单位要汲取经验教训,加大教育监管力度,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防止屡查屡犯。 

  六、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 

  各项目管理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区住建局不定期开展调研督导,及时掌握公租房管理情况,每年全覆盖调研不少于一次。 

  附件:沙县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入户巡查记录表 

 

 

  三明市沙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