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举办沙县区2026年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的通知

日期:2026-02-06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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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中小学,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6年全市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的通知》(明教体〔2026〕9号)要求,发挥艺术育人功能,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展示我区美育教育成果,决定举办沙县区2026年中小学生合唱、器乐、舞蹈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校外活动中心学生。 

  (二)合唱、器乐、舞蹈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参赛队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或同一所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学生。 

  二、内容与形式 

  紧扣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主题,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展示教育系统师生良好精神面貌。 

  (一)声乐节目(现场展演)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人数不超过55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教师或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 

  区级现场展演每支合唱队演唱一首作品(中国作品)。 

  区级现场展演后,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市级评选,市级视频选送要求:视频录制现场不用扩音设备,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两首作品录制在同一视频里,视频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声音处理,只能采用钢琴伴奏;对已出版的曲谱,应当使用正版曲谱或者有授权的曲谱,不使用未经授权的复制件或抄件,对演唱的作品要注意版权的保护,出现的法律纠纷责任由各参赛单位自负。 

  (二)器乐节目(视频选送参评) 

  合奏:乐队人数12人以上但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节目时长不超过9分钟。省级中小学生乐团培育校和示范校的器乐合奏项目必须参加。 

  比赛要求:每队须有两种以上的主奏乐器(不包括打击乐器)。每队演奏1首曲目,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9分钟。录制视频时,不允许有背景音乐。 

  (三)舞蹈节目(视频选送参评)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 

  比赛要求:舞蹈节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反映中小学生爱党、爱祖国、爱家乡的精神风貌和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鼓励原创。 

  原创艺术表演节目须由学校在报名时提交拥有该作品唯一表演版权,并加盖公章的声明PDF版。 

  三、现场比赛时间、地点 

  合唱比赛时间:5月10日,地点:一中分校。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6年3月—4月):基层活动阶段。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活动、校校有节目的局面。 

  (二)第二阶段(2026年5月上旬):区级评选阶段。 

  区教育局组织评委对合唱进行现场评选;器乐合奏、舞蹈节目以视频录制方式进行评选。 

  (三)第三阶段(2026年5月中旬):选送优秀节目阶段。 

  区教育局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及展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比赛安排 

  (一)合唱节目采取现场比赛方式进行,各校于2026年5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节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发至指定邮箱。小学组发送邮箱:946060368@qq.com 杜老师(18759708606);中学组发送邮箱:147994733@qq.com 林老师(18065906626)。 

  (二)器乐合奏、舞蹈节目以学校为单位于2026年5月6前用U盘报送(含节目视频、附件1、2),此外附件1、2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并送至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视频采用MP4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横屏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不得出现相关学校、指导老师等信息)。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类别(器乐)+组别(小学或中学)”命名。 

  六、奖项设置 

  (一)合唱、班级合唱、器乐、舞蹈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名额视参赛水平而定,达不到相应标准的不予评奖。 

  (二)每个节目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表演人数24人以下的节目不超过2名)。 

  七、其他事项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与安全预案,落实活动经费;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杜绝功利化、成人化现象,健全工作机制。 

  (二)深化内涵宣传,提升艺术教育影响 

  结合传统文化进校园,组织学生传唱经典,传承发展优秀传统艺术;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宣传活动特色亮点,提升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明确参赛要求,规范相关权责事项  

  参赛单位自行承担服装、道具、交通等参赛费用,音乐著作权纠纷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报名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将参赛相关视频、照片、音乐用于宣传传播。 

  附件:1.节目报名汇总表 

  2.参演学生花名册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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