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4-0200-2020-00041
- 备注/文号:沙教〔2020〕74号
- 发布机构:沙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初中、小学,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把握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现状和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探索基于数据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我县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年级、学科开展县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年级和内容
(一)初中
1.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7个学科;
2.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制、物理、历史6个学科;
3.七、八年级阅读书法监测及学习行为问卷调查。
(二)小学
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
二、时间安排
(1)初中:2020年7月13日至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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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科目 午别 |
7月13日 (星期一) |
7月14日 (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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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英语(8:00--10:00) (七、八年级) |
语文(8:00--10:00) (七、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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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 (10:30~12:00) (七、八年级) |
历史 (10:30--11:30) (七、八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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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物理(八)(14:30--16:00) 生物(七)(14:30--15:30) 地理(七)(16:00--17:00) |
数学 (14:30--16:30) (七、八年级) |
(2)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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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别 |
时 间 |
六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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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8:20~10:20 |
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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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1:30 |
英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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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2:30~3:50 |
数 学 |
三、监测对象
1.初中七、八年级全体学生;
2.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
四、组织实施
质量监测由县教育局中、初教股牵头组织,具体实施由沙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实施,各初中、小学协助实施。质量监测考务工作参照中考考务实施程序进行,县教师进修学校要认真编制监测实施考务工作手册。质量监测按校设立监测点,由校长担任主监,由教导主任做好监测事务安排,监测员实行校际互派或校内年段之间互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质量监测是一项政策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系统工程。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相关业务股室、县教师进修学校等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进修学校。各校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各校校长为监测点负责人。
(二)加强经费保障。学业质量监测是全面掌握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状况和影响质量的相关因素,探索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要列出专项经费作为用于考务组织(含监测工具研发、数据采集、试卷印刷、监考、旅差费、试卷保管、评卷)等各项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质量监测工作人员劳务费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可参照闽财教〔2012〕84号、明财行〔2016〕31号、沙县教育局会议纪要〔2019〕4号等文件执行。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各监测点要认真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意义的宣传;按时组织承担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监测规范和要求,落实每个环节的技术要领。
(四)加强过程管理。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阶段具体任务,及时编制监测工作实施细则,按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要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教育行政干部、教研人员和骨干教师作为巡视员,做好监测过程中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严格保密制度。监测工具的命制、接收、存放、传递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保密工作安全可靠。未经县监测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公开质量监测的工具、原始数据等。
附件:沙县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名单
沙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沙县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领导小组
组 长:夏永福(县教育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林星旺(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 组 长:黄修钟(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巫福林(县教育局中教股股长)
乐广吉(县教育局初教股股长)
董宝文(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杨腾隆(县教师进修学校小研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黄修钟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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