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4-0200-2021-00006
- 备注/文号:沙教〔2021〕10号
- 发布机构:沙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强化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举办沙县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为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沙县教育局和沙县总工会共同组成技能竞赛组委会,由沙县教育工会和沙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县教师进修学校,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在职在岗教师。
(二)参赛对条件
1.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并具有参赛学段学科的任教经历;
2.获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信息技术初级及以上培训合格证书;
3.选手在校级选拔赛优秀选手中产生;
4.近5年至少有1篇本人独立撰写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调研报告或经验总结,在县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以上有关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并上送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三、比赛项目及权重
(一)中小学
中小学比赛项目为课标解读、片段教学、观课评课、学科技能等。
满分100分,其中课标解读占10%、片段教学占40%、观课评课占25%、学科技能占25%。
(二)幼儿园
幼儿园比赛项目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片段教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等。
满分100分,其中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占25%、片段教学占25%、幼儿园教育活动评析占25%、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占25%。
四、比赛分组
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
(一)高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
(二)初中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13个学科;
(三)小学组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9个学科;
(四)幼儿园组不分学科。
五、选拔程序
(一)参赛报名
选手要在校级选拔赛优秀选手中产生。2021年1月份,各校要在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举办相应的校级技能比赛,并于1月30日前上报参加县级技能大赛人选。
往届省级比赛获奖者不再参加县级比赛,参赛选手中往届获奖选手比例不得超过1/3。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3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办法
具体竞赛办法由沙县教师进修学校另行通知。
六、表彰奖励
(一)本次竞赛按高中、初中、小学每学科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幼儿园不分学科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二)获得学科一等奖第一名的选手颁发1000元奖金,并分别按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参加总决赛,获得各组总决赛第一名的选手,由县总工会授予“沙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颁发奖章、证书。
(三)沙县教育局对参加本次竞赛的获奖选手按名次颁发获奖荣誉证书,未获奖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附件:沙县第五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组委会人员名单
沙县教育局 沙县总工会
2021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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