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4-0200-2026-00010
- 备注/文号:沙教〔2026〕2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9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及《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方案的通知》,引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一步聚焦教育教学、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片段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含三明农校)、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总决赛时间
2026年11月。
三、比赛分组
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
四、比赛项目
(一)中小学组
课堂教学(片段教学)。
(二)幼儿园组
教学活动(片段教学)。
(三)比赛方式
参赛选手根据《论语》内容进行片段教学,片段教学用时20分钟。
五、组队及参赛方式
(一)学校选拔赛
各中小学、幼儿园须组织教师参加片段教学选拔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区总决赛。
(二)区总决赛名额分配
高中:沙县一中9人、金沙高中7人、沙县五中7人、三明农校7人。
初中:沙县三中6人、沙县六中6人、一中分校6人、城南中学3人,其余乡镇初中各1人。
小学:实验小学2人、城三小学2人、翠绿小学2人、金沙小学2人、金沙二小2人、金古小学2人、第二实小2人、城一小学2人、凤岗小学2人,特教学校1人,其余乡镇小学各1人。
幼儿园:实验幼儿园2人、第一幼儿园2人、第三幼儿园2人、第五幼儿园2人、金沙幼儿园2人、第六幼儿园2人、虬江幼儿园2人、第二实验幼儿园2人、鼓楼坪幼儿园2人、茅坪幼儿园2人,其余乡镇幼儿园各1人。
乡镇学校自愿放弃的名额,可由总校统一调配。
六、奖项设置及产生办法
本届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
(一)每个比赛小组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小组参赛选手数的三分之一确定。
(二)获奖选手由区教育局、区总工会颁发奖金:一等奖各学段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学段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各学段若干名,奖金500元。
(三)优秀组织奖4个。根据各学校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情况、本届大赛选手进步情况以及参赛选手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赋分评选,产生获奖单位,由区教育局、区总工会授予“三明市沙县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片段教学)大赛优秀组织奖”。
(四)获奖选手和单位由区教育局和区总工会联合发文予以公布,并颁发奖章、证书。
七、宣传与培训
为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达到以赛促训的目的,各校根据学校实际于每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和9月28日孔子诞辰日组织师生集体诵读《论语》的部分内容。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教师参加《论语》的知识培训。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大赛有序开展,各校确定一名选拔赛负责人,于4月16日前上报回执(附件1)。各校须按文件要求认真遴选参赛选手,审核参赛资格并填写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2),于10月2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已盖章的PDF扫描版)报送至三明市沙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邮箱:sxjxpxc2021@163.com。
(二)本届大赛所需费用由区总工会、区教育工会支出,不足部分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经费支出。
联系人:郑慧娟,联系电话:13515996942
附件:1.选拔赛负责人回执单
2.三明市沙县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汇总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三明市沙县区总工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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