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4-0200-2026-00013
- 备注/文号:沙教〔2026〕32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9
三明市沙县区春天启智教育培训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教发厅〔2008〕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结合我局对你中心2025年度的年检结果,同意为你中心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办学许可证号保持不变,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你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办学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不得擅自改变办学性质、宗旨及招生范围。
三、你中心应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后勤保障等设施设备,健全园务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依法保障在中心幼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主动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复。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换发信息表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2026年 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明市沙县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换发信息表
2026年4月29日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许可证号 |
地址 |
校长 |
举办者 |
学校 类型 |
办学内容 |
主管部门 |
有效期 |
|
1 |
三明市沙县区 春天启智教育 培训中心 |
教民135042770000088号 |
沙县区凤岗府前中路81号4楼(爱心大楼) |
林芳 |
林芳 |
非学历业余文化教育培训 机构 |
全日制启智教育、残疾儿童的训练和指导(含自闭症等) |
三明市沙县区教育局 |
2026年4月29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