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7-0200-2015-00054
- 备注/文号:沙民〔2015〕4号
- 发布机构:沙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3
沙民〔2015〕4号
你组《关于申请登记沙县自行车协会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沙县自行车协会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准予登记注册,登记证号为沙社证字第2—109号。该会属专业性社会团体,具有法人资格,其业务主管单位是沙县文体广电出版局。
沙县自行车协会登记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宣传、推广、普及自行车运动,弘扬沙县精神,参加各种自行车竞赛活动,开展自行车运动相关的知识讲座及技能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推进沙县文化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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