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7-0200-2019-00027
  • 备注/文号:沙民〔2019〕28号
  • 发布机构:沙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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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函
来源:沙县民政局 时间:2019-05-28 17:57

 

                                           办理结果:A

 

沙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函

 

曹清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殡葬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殡葬活动管理,严格规范骨灰安放处置工作,取消新审批村级公墓建设,加强对骨灰安放安葬的监管,严防土葬现象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塔)建设管理工作,每新建一座村级骨灰堂补助3-5万元,新建一座乡级骨灰堂补助10-15万元。对选择生态葬的给予全力支持与配合,无偿提供各项便利服务。对特困人员选择骨灰寄存的,免收管理费。

下阶段,我局将以金莲花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仪馆提升改造为契机,加强守灵厅、骨灰堂、树葬等场所建设,推进全县文明治丧、生态安葬等事业。

 

领导署名:黄明极

  人:吴盛松

电话号码:13859104396

 

 

 

沙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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