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M10107-0200-2022-00055
  • 备注/文号:沙民〔2022〕5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时间:2022-06-16 08:43

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区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2019年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此次评估;

  2.已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且年限超过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此次评估;

  3.已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且年限超过3年的社会组织,可申请参加此次评估。

  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

  二、评估条件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完成年度报告工作;

  2.已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情形。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佐证材料。

  四、评估流程

  ㈠申请参评社会组织完整填写《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见附件)。

  ㈡申请参评社会组织请登录“福建社会组织”网站(http://mzt.fujian.gov.cn/mgj/或是百度“福建社会组织”点击进入),下载《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按社会组织类别对照评估评分表进行自评。评估对象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评估评分表(一式两份)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同时,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材料目录,完成材料准备并装订成册,留待第三方评估机构考察时备察。

  ㈢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参评单位的实地考察和材料评审,作出初评结论。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结果,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

  五、评估要求

  ㈠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㈡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参评,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申报工作。

  ㈢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评估管理,把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有关部门给予鼓励扶持的重要依据。

  咨询电话:5825007。

  附件:1.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的通知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

  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时间

 

信用代码

(登记证号)

 

邮  编

 

社会组织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业务主管

(指导)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组织类别:

注:类别请按如下分类填写代号(如:行业协会商会填写A);

A:行业协会商会(包括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和经济促进会);

B:学术性社会团体(包括学术和科研);

C:专业性社会团体(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法律、宗教);

D:联合性社会团体(包括职业从业者、联谊、公益慈善和其他未列明的社会组织);

E:慈善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里的慈善组织);

F:社会服务机构(原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申请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组织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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