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107-02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沙民〔2026〕4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2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这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完善制度净化环境。把净化党员领导干部“三圈”和“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贯通起来,建立报备台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监督重点,加强内部监督,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党纪、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作为政治任务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导向,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同时,全年累计开展法律条例相关学习12次,受益人员300多人次。
2.兜底保障精准有力。执行城乡低保每人每月872元标准,实行547元、607元、667元、872元分类分档救助,契合乡村不同困难群体需求;特困人员供养按护理等级差异化设定,分散供养全自理1339元/月至全护理1952元/月,集中供养全自理 1640元/月至全护理 2734元/月,充分保障乡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2025年发放农村低保金2728.45万元(惠及2399 户3705人)、城乡特困供养金710.55万元(含乡村特困人员);为乡村2746名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 399.08万元,为3345 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94.85万元;为乡村9名孤儿发放养育金23.62万元,为9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金166.85万元;为乡村901人次困难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 419.19万元,有效缓解乡村困难群众生活压力。投入67.53万元为 4502名乡村低保、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对象统一购买普惠医联保,较2023年制定的保障范围和力度双提升,大幅减轻乡村困难群众医疗负担,防范因病返贫风险。
3.儿童福利全面提质。为乡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190.53万元,发放孤儿助学金4.75万元、“明天计划” 资金2.69 万元,全方位保障乡村特殊儿童成长需求。深化“福蕾行动计划”——“筑梦未来・星火共护苗”乡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开展活动535场,受益14599人次;走访慰问乡村困境儿童136人,发放慰问金及物资价值12.98万元,让乡村儿童感受关怀。在乡村弘毅托管“留守儿童关爱示范点”,为140名全留守儿童提供季度心理筛查和危机干预,开展儿童权益法规宣教、安全自护等主题活动33场,服务660人次,助力乡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在罗布社区“流动儿童关爱示范点”开展趣味活动、安全知识讲座等,获捐青少年儿童书籍 1000 余册,丰富乡村流动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4.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成农村幸福院68个、乡村乐龄学堂81个、长者食堂(助餐点)53个,惠及8000余名乡村老人;“探索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入选 2024 年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为乡村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示范。引进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开通24小时养老服务热线,累计为乡村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近11万人次;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累计服务乡村老人57301人次;完成乡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建档8000余人,开展探访关爱14万余人次,有效解决乡村老人“养老难”问题。
5.规范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审批程序,确保登记质量。全年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2家;社团变更登记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12家;社团注销登记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4家;指导社团换届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40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印发《深化“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4家符合条件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登记,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发展环境。2025年累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8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单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80余人次。
6.民风治理成效显著。婚俗改革深入推进,向乡村群众发放《婚俗新风倡议书》700 余份,引导400余户乡村家庭签订《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举办集体颁证仪式3场;开展婚俗新风公益讲座2场次,覆盖乡村群众500余人次;完成乡村离婚调解89对,成功调解17对,有效改善乡村婚俗风气。殡葬服务惠民便民,更新惠民殡葬政策,扩大减免范围,2025年为乡村群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约209万元,惠及1600余户乡村家庭;推进湖源乡城前村、青州镇澄江楼村等乡村骨灰堂项目及郑湖乡庆洋村生命公园试点建设,逐步解决乡村“安葬难”问题;智慧殡葬平台累计为乡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超700人次,婚姻登记“全国通办” 流程优化,方便乡村群众办事。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开展慈善文化“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推动慈善理念深入乡村;培育乡村公益服务力量,三明市沙县区春满人间志愿服务队在省级公益慈善大赛中获奖,为乡村公益事业注入动力,形成 “群众献爱心 — 乡村受关爱”的良性循环。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抓学习、促提升。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2025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43次,分组和集中专题研讨8批次。召开机关支部有关支部委员调整充实选举1次,开展党组(支部)书记上党课4次,开展党员有关业务学习交流6批次。及时制定下发《2025年沙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确保局中心组理论学习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2.找问题,抓整改。围绕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养老服务问题突出、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等四个专项进行集中整治,对查摆出的问题清单逐步整治销号。2025年4月,对区委巡察办开展的殡葬领域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2025年6月对区审计部门开展2021年以来主要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并进行任务责任分解,做到能整改的立行立改,一时改不到位的列出时间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均按序时整改到位。此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专项工作,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持续用力抓好纠查整改,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后半篇文章”。
3.带队伍,重实效。一是坚决贯彻党内集中制,视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班子分工,各负其责,担当作为,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严格按程序、守规矩,始终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评议决定。二是注重团结,能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互相配合、互相补台,经常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始终坚持以事业为先、以大局为重,充分发挥凝心聚力的核心作用。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乡村基层工作基础薄弱。乡村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业务经办人员身兼多职、配备不足,难以充分学习领会政策,影响乡村民政服务精细化水平;乡村慈善事业发展基础薄弱,群众参与慈善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社会救助、惠民殡葬等面向乡村的政策宣传方式单一,及时性和常态化不足,部分乡村群众尤其是偏远乡村群众,对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了解不全面,政策知晓率偏低,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乡村困难群众未能及时享受救助。
2.乡村服务供给存在短板。乡村婚俗改革推进不均衡,部分偏远乡村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习仍有残余;乡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进度有待加快,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生态安葬方式在乡村的接受度有待提升;乡村养老、儿童关爱等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
3.执行依法行政有待加强。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还有待加强,尤其是2025年多名殡葬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对政策吃不透,执行不合规等因素,受到纪检部门的追责问责,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能力提升等自身建设。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区民政局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重点、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构筑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法治体系,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沙县贡献民政担当。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作为力量之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践行“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言一行见初心、一举一动担使命,切实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叮咛嘱托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要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清风民政”的良好形象。
三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分类施策为乡村孤儿、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提供专业关爱服务,持续深化“福蕾行动计划”,开展针对性主题活动;夯实乡村儿童动态管理基础,精准对接服务需求,提升乡村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健全多元化农村养老服务机制,向上争取资金,稳步提升“农村幸福院 + 乐龄学堂 + 长者食堂”数量和运营管理水平;完善乡村“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扩大“平安通”服务覆盖面,提升乡村养老服务便捷性和专业性。加快推进乡村公益性骨灰堂和“生命公园”试点项目建设,解决乡村安葬设施短缺问题;扩大惠民殡葬政策在乡村的宣传覆盖面,提升乡村群众对生态安葬的接受度;持续优化乡村政务服务流程,方便乡村群众办事。
四要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乡村本土公益力量,壮大乡村公益服务队伍,提升乡村民政服务人力支撑。健全民政与残联、教育、医保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优化乡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流程,提升部门协同服务乡村振兴的效能。丰富移风易俗宣传载体,通过乡村广播、宣传栏、文艺汇演等形式,传播文明婚恋、简办丧事、生态安葬理念,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建立慈善项目与乡村需求精准对接机制,提升慈善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巩固乡村脱贫攻坚和各项集中整治成果。
三明市沙县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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