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203-12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沙市监〔2021〕6号
- 发布机构: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股室,执法大队,质计所:
1998年以来,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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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系列商标,“沙县小吃”是全国餐饮业的一个知名品牌。为加强对“沙县小吃”注册商标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我局决定自2021年3月25日至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内容:
1、未经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包括服务,下同)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沙县小吃”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沙县小吃”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沙县小吃”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沙县小吃”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沙县小吃”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重点商品
“沙县小吃及图形”等沙县小吃同业公会所属商标在我国注册有8件8个类别,涵盖餐饮、方便食品、米、面条及米面制品、纸和纸板、印刷品、肉、啤酒等领域,各单位要针对这些重点商品,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强化对餐饮、小吃、面条及米面制品、方便食品和网络经营者的监管,严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
对县内从事小吃、餐饮、米面制品、调味品生产、销售等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小吃城、文昌阁传统技艺小吃一条街、金鼎城、滨河路、三优街、三明机场、动车北站、高速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专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项工作作为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内容之一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与“沙县小吃”商标注册人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协调配合,按县局安排及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常抓不懈,并与公安、卫健、生态环境、文体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大社会宣传,加强信息披露。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应注意做好社会宣传和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沙县小吃”商标社会宣传,大力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保护的意识。要加强对加入会员从事餐饮、小吃店等经营者注册商标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市场主办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要建立“沙县小吃”注册商标保护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发布查处侵犯“沙县小吃”注册商标案件信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建立与主要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平台经营者的沟通机制,探索建立“沙县小吃”商标网络监管长效机制。
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对发现疑似侵权的产品或行为,要做好前期调查,确认是否取得商标权人的授权后,再视情立案,遇到问题或出现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县局商标广告股。各市场监管所务必于
附件: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商标注册情况表
联系人: 于善民 电话:0598-5822140
潘文婷 电话:0598-5820777
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沙县小吃产业管理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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