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SM10203-12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沙市监〔2023〕18号
- 发布机构: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2
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各有关股(室):
为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重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重点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23〕185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重点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为遵循,树立“监管为民”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对食品生产领域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开展整治,坚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严防、严管、严处食品安全问题,建立重点食品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风险,守住食品安全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聚焦重点品种。根据我区实际,将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酒类等风险较大食品,作为2023年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整治品种。
(二)狠抓重点问题
主要针对下列重点产品的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开展整治。
1.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原料肉或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原料中兽药超标,如检出“瘦肉精”,磺胺类、沙星类等兽药;滥用防腐剂,微生物超标,使用价低的鸡鸭等禽肉冒充价高的猪牛等畜肉等问题。
2.糕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微生物超标,过氧化值超标,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问题。
3.调味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着色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超标等问题。
4.酒类:(1)白酒:使用非食用酒精原料,塑化剂污染,滥用甜味剂等,标签标识不真实标注、串香白酒以次充好,过度包装等问题;(2)配制酒:非法添加药品如那非类物质,非法使用非药食同源原料、未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虚假宣称功能等问题;(3)黄酒:违规添加甜味剂,使用酒精、焦糖色素、冰乙酸等物质勾兑等问题。
(三)落实重点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需全面筛查、梳理辖区内整治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主要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采取对账销号模式,整治检查一家销账一家,做到应查尽查、精准整治、全面覆盖。
2.压实主体责任。要将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纳入监管重点,针对总局及省、市局开展“两个责任”督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一要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任命,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数量足够的食品安全员,明确其职责;二要督促企业落实“三件事”,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指导企业在省平台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切忌照搬省局模板,避免“两张皮”现象,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三要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考核,每年需通过省平台对辖区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安知识抽考,确保覆盖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3.强化监督检查。一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企业生产的食品类别、重点问题等,从进货查验、过程控制、贮存交付、产品检验和全程记录等环节选取一个或者多个作为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无法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跟踪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改正,依法从严查处。二要综合现场检查、材料检查情况,运用物料平衡法,详细研判,深入分析,寻找违法违规的蛛丝马迹,必要时可以检查企业财务账簿。三要拓宽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12345(12315)热线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线索,迅速跟进查处。
4.坚持严格执法。以 “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主观恶意实施的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惩重处,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终身禁业等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给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任何生存空间。
5.落实闭环监管。各基层所及时、全量的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录入省平台系统,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企业整改情况可引导企业通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系统上报,经检查人员审核后,导入企业“一企一档”数据库。检查人员要及时跟踪、核实企业整改情况,做到检查留痕、问题必改、案件必查,实现全流程闭环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三、工作步骤
(一)风险排查阶段(8月1日-8月15日)。要全面梳理,确定辖区内整治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主要问题清单等,督促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认真分析研究,切实落实整改。
(二)风险防控阶段(8月16日-10月25日)。灵活运用分类施策的方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重点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持续抓好问题落实,防止问题反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5日-1月25日)。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主要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采取对账销号模式,完成整改一家销账一家。认真统计检查企业数、发现问题数、完成整改数等数据并形成工作总结,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内容和工作措施,将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岗,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整治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不求面面俱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力争做到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持续抓好问题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总结工作经验。各基层所要认真统计整治工作中检查企业数、发现问题数、完成整改数,总结案件查处情况和工作亮点,于2023年11月20日前汇总上报辖区重点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联系人:张婷婷,电话:0598-5836058。
三明市沙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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