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沙县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拟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日期:2024-11-18 来源: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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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山垅田复耕复垦示范项目专项资金130万元,我区下发了《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沙县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农〔2024〕44号)文件,2024年在全区7个乡(镇、街道)、24个行政村完成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面积1679.5亩,由乡(镇、街道)自行验收、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补助材料审核,经测算确定省级资金每亩补助标准为774.03元。现将2024年沙县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实施主体潘樟木、三明市沙县区川福种植家庭农场等19家农业经营主体拟补助资金1299983.4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4日,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98-5835661)、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598-5822545)反映。

  

    附表:2024年沙县区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示范项目拟补助资金一览表

  

 

 

三明市沙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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