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3 15:39 | 来源:沙县政府办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政府门户网(www.fjs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下载。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沙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府西路四号;邮编:365500;电话:5842119;电子邮箱:sxxnb@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县按照《条例》规定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规范便民”为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取得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成效。
    (一)深化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围绕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权力监督的多元化和公开化等工作目标,制定出台了《沙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沙县重大事项决策“九步工作法”》等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议题提出、调查研究、提出方案、风险评估、征求意见、会议讨论、会议表决、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九步工作法”,执行全过程公开,确保决策科学和运行透明。二是推进招投标过程规范透明。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思路,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推行集中管理,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评委抽取、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全透明规范运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该中心从五月份运行以来,共发布招投标信息288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一是规范公开网站建设。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采取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建设要求,年中加强检查并召开培训指导会,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办法,促进全县56个单位的信息公开网站专栏规范建设,确保按时公开,方便查阅。二是突出公开热点问题。在县政府广场建立6个40多平方米的公开专栏,把重大政策决定、人事任免、公开招聘、重大工程招投标、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等社会关心关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充分利用其他公开渠道。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报刊、广播、电视、简讯、宣传单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三)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县在充分利用好原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方式,不断满足群众对公开信息需求和提高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积极性,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从社会各行各业和各界人士中聘请200位素质较好、业务较熟、威望较高的同志为公开考评工作评议员,建立评议员信息库,赋予评议员行使检查权、监督权、评议权、建议权等“四项权力”,履行考评、列席旁听、监督检查、风险评估、宣传引导等“五项职责”,对各项工作进行追踪、监督与评议。全年先后开展了3次公开拉练考评,取得了较好成效。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做好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工作的部署要求,仔细研究工作意见,认真谋划工作落实。及时制定下发《2011年沙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保密管理工作规定》,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文件和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网站规范建设实施方案等考评文件。二是组织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规范建设培训会议等。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电子监察,并将系统的监测数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省市属单位的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着重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公开情况、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情况、网站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部门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全县各级政府和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11条,其中: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2354条,政府工作部门公开415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36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机构职能类信息562条,占8.6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65条,占12.96%;规划计划类信息553条,占8.49%;行政许可类信息65条,占1.0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60条,占10.1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88条,占2.8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70条,占2.6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82条,占2.8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83条,占7.4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站专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二级栏目,不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56个。通过专栏公开政府信息4664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056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111.88万人次。其中,沙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34.2万人次。
    2.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06条。
    3.其它形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公开阵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95条。
    4.公共查阅点公开。本县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39个政府机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1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96人次、查阅信息1533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全县累计共有309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909人次,占61.72%;网上咨询226人次,占7.31%;电话咨询958人次,占30.9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2011年,本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县一些单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发生变动,影响了公开的延续性。二是有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没有根据内容做好目录分类,造成信息归类不准确,影响公众网上查阅有关信息。三是有些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指导。从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规范性等方面入手,加强公开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以会代训,提高部门单位公开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循序推进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把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群众关注事项,通过信息平台进行集中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各级各部门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计量单位

2011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511

26336

其中:1.网站公开

4664

1961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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