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10 14:40 | 来源:2014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线,坚持“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运行,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1-12月份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约6000余条。

一、公开工作标准化全面实施

认真落实省推公办《印发〈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开办〔20112号)的文件精神,围绕组织机构标准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时间标准化、公开程序标准化、公开保障标准化六个标准化建设的内容要求,在全县各公开单位均已编制完成《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公开标准化工作回头看,通过自查和组织力量督查、会议点评等方式,推动公开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力推进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认真部署2014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规范性文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社会公益事业、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各重点领域也已形成“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牵头部门、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具体公开情况见附件)。

三、公开形式载体不断丰富

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目前,全县共建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9个。同时,各公开主体结合实际,还设立了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微博、宣传单(册)、手机短信、公共查阅点等多种形式,满足群众的查阅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四、公开工作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健全完善考评检查工作制度。一是推行巡察员制度。把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采取一月一巡察,巡察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与各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有力促进政府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公开。二是开展公开工作评议。由县效能办组织,将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内容,实现组织考核和社会监督有效结合。

附件:2014年沙县政府信息要点公开情况(县本级)

 

 2014129

 

附件

2014年沙县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公开情况(县本级)

 

公开内容

公开数量(条)

备注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由各责任单位公开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由各责任单位公开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3.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60

 

4.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5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5.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

74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山场转让)

29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

27

 

8.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3

 

9.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23

 

10.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346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1.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6

 

12.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

3

 

13.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21

 

14.就业信息公开。

18

 

15.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5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6.环境信息公开。

13

 

17.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0

 

18.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

22

 

19.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29

 

20.信用信息公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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