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0 15:35 | 来源:2015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沙县政府门户网(www.fjsx.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子栏目年度报告中下载。若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沙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县政府办公大楼八楼;邮编:365050;电话:5822780;电子邮箱:sxzfgkb@126.com)。

    一、概述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主线,坚持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运行,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㈠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公开平台、工作经费,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县级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41个,配备工作人员49人。

    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1532号)要求,认真部署2015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下发《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沙政办发明电〔201541号),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问题,要求各牵头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要点落实到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清权、减权、制权”三步骤有序推进。经审核,保留县直部门单位和部分省市驻沙单位行政权力事项4119项,其中行政许可181项(含省市驻沙单位)、行政确认81项、行政处罚2806项、行政强制158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给付21项、行政监督检查470项、其他行政权力183项、公共服务事项166项(含省市驻沙单位)。已完成对部门上报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 材料 的审核,并已统一发布到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项目清单”专栏。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目前,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已按要求公开,各预算单位也已根据要求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行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山场林权转让、征迁补偿等专栏,共公开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山场林权转让等信息共377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本着“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公开透明、方便公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信息公开程序,全面公开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准等相关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项目备案、项目核准、项目审批等情况信息,已发布各类信息96条。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公告栏、公示栏、宣传单、政策下乡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医疗卫生等相关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429条信息,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6.推进环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围绕公众关心的环保、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公开环境(水、空气)质量状况、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等信息175条。

    7.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和慈善组织等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民政局网站公开65条相关信息,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㈢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拓展公开载体。各公开主体结合实际,不断拓展与完善固定公开栏(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微博(信)、宣传单(册)、手机短信、广播电视、公共查阅点等多种形式载体,满足群众的查阅需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㈣完善公开工作考评机制。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中,与各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相挂钩,有力促进政务信息及时、全面、规范公开。二是制定考评细则。依据县委、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量化实施细则,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三是开展工作督查。由县政府办组织,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到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并将督查结果汇总纳入年终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全县各级政府和各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27条,其中: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2256条,政府工作部门公开347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56条。

    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属机构职能类信息238条,占4.1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70条,占6.46%;规划计划类信息186条,占3.25%;行政许可类信息342条,占5.9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78条,占10.0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93条,占1.6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8条,占1.1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74条,占3.0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30条,占7.51%

    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站专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规定制度、意见箱等二级栏目,共设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41个。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政府信息5727条,提供服务类信息466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约92.24万人次。其中,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15.76万人次。

    2.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6条,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医保、招投标、山场林权转让等信息。

    3.手机短信政务微博(信)公开。发送手机政务信息短信11.2万条,发布政务微博(信)500余条,内容主要涉及应急、安全、交通、医保等信息。

    4.其它形式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公开阵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97条,内容主要涵盖社保、医保、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招投标等等信息。

    5.公共查阅点公开。本县指定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县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目前已汇集了36个政府机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472人次、查阅信息685条次。

    ㈣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及时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县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在公开文件的同时,及时公开相关解读材料,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同时,及时转载国家、省、市的政策及解读文件,全年共制作本县文件解读11条,转发上级政策及文件解读57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历年累计8件,均为信函申请。

    ㈡受理办理情况。受理8件公开申请均已答复,为部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本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二是工作人员不稳定。一些单位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沟通不够,造成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三是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㈡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推进重点领域,和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突出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对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电话督促、上门座谈、定期通报、书面督查整改通知单等方式予以规范和推进。三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㈡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727

5055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718

5042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8

1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8

1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8

1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

1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201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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