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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和豆士溪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共7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发挥作用。
附件:重点流域资金和豆士溪小流域专项资金安排表
沙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