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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新区金沙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沙县长兴路东侧F地块房地产命名的请示》(明金管〔2020〕37号)悉,经研究,同意三明安和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长兴路东侧F地块拟开发建设的小区命名为“安和嘉苑”。其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与实验小学分校间的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金沙路。请按规范标准及时组织编排设置该处门楼牌。
此复。
沙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