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0-0300-2016-00292 文号 沙政〔2016〕218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16-12-30
标题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0-0300-2016-00292
文号 沙政〔2016〕218号
发布机构 县政府
生成日期 2016-12-30
标题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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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

20161230

 

 

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期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保护和促进我县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16~2020年)》(闽卫规划发明电〔2015153号)、《三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和《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及现状

㈠卫生资源状况

沙县地处福建中部偏西北,是全国100个、福建省3个交通枢纽之一,东邻南平,西近三明,南连尤溪、大田,西北与明溪、将乐交界,北接顺昌。全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森林覆盖率76.8%,土地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有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171个建制村、9个社区居委会。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23万人,城镇化率61.8%;全县生产总值19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5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万元。

1.卫生机构:2015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0所(其中二甲综合医院、二甲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各1个;厂矿医院1个;民营医院2;()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卫生所(室)164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40个)。

2.卫生人力:2015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554人(含乡村医生27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62人、注册护士484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2.01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2.11人。

3.床位数:2015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1247张。其中:医院759张(中医床位150张),厂矿医院70张,民营医院40张,基层医疗机构378 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5.42张。

4.卫生财力: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3.67亿元,其中业务用房1.97亿元,专用设备1.4亿元;全县卫生总收入2.8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0.76亿元。

5.医疗卫生服务状况: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76.49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门诊诊疗43.43万人次,乡()卫生院33.06万人次;出院人次数3.79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出院2.13万人次,乡()卫生院出院1.66万人次。县级医院病床位使用率78.63%,乡()卫生院54.74%;县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06天,乡()卫生院为5.94天。

㈡形势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健康服务需求成为城乡居民极其关注的问题,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并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首先,随着城乡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环境与生态的改变,公共卫生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其次,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和社会环境影响,由社会、心理、精神因素引起的疾病如精神病、性传播疾病、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疾病等将会进一步增加;第三,人口老龄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日益增多,对康复医疗的需求越来越大;第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观念、健康意识的增强,日益形成的健康消费观,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2.医改推进为我县卫生事业带来重大影响。我县于2014年列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两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推进,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整布局、体制和机制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有力推进了我县改革与发展持续化、内生动力机制科学化、医院管理精细化、诊疗行为和计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3.卫生资源布局与结构尚不够合理。近年来,全县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增加,但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卫技人员等方面存在不足,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乡()卫生院和偏远村卫生所(室)的卫技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诊疗设备简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医疗资源未得到合理利用,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上现有中高级人才不断流失,影响了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4.中医药卫生资源相对缺乏,综合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中医事业发展速度还不快,中医改革发展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专业人才培养不足,人才梯队不完善;基层中医队伍萎缩,目前基层中医诊疗技术规范化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及队伍培养乏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中医药作用发挥不够,人员和技术已成为制约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县中医药的发展未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我县居民对中医药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规划总体思路

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最现实的医疗卫生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床位、卫技人员、医用仪器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确保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㈡基本原则

除了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基本原则外,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坚持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 统筹兼顾原则。着眼于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一致,注重解决城乡医疗卫生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卫生服务网络。

3. 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和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从本县实际出发,突出基层、基础、基本和统筹城乡发展,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倡资源共享,充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克服重复、低效益投入和浪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都能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4.均衡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监督、医学教育等卫生工作协调、均衡发展的同时,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突出基层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三个战略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经费投入,使有限卫生资源获得较大的效益。

5.改革创新原则。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盘活存量、发展增量、调整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促进资源流向基层,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㈢总体目标

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的公平和效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基本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强化基层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工作,加快医学科技进步,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㈣主要指标

1.提高居民健康指标。十三五期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9‰以下。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基本持平或有所下降。

2.卫生资源配置。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保持在5.0张,其中:公立医院2.85张,厂矿医院0.3张,社会办医院0.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5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37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0人,其发展主要指标详见《沙县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汇总表》(附件1)。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第二轮改革,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努力形成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层次分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运行高效的医药卫生新格局。

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夯实乡(镇)社区医疗资源基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以县医院为依托,开展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建设,优化医疗资源,提升基层诊断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职能,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有效诊治,危急重症能够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教协同,注重临床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儿科、精神科、影像、麻醉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

6.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完成达标建设,建立覆盖县、乡、村(居)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延伸到乡(镇)。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不低于55%。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覆盖率达3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小于7‰

7.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在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骨干,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加大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县中医医院基础和软环境建设,配置基本设备。全县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每万常住人口达3.9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卫计人员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三、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㈠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的要求,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的公平和效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基本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力争在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上取得新的突破,建设健康沙县。

㈡主要任务

1.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按照保基本、强基层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夯实乡镇社区医疗资源基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县级医疗机构

县医院:巩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成果,完善其功能,改扩建精神科病区、改建中医康复医学科诊疗室、改建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完成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展骨科等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全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

县中医院:巩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开展中医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薄弱学科、重点专科在人才、资金、设备等方面进行投入,争取薄弱学科在院内可以独立处置该专科常见病、多发病,重点专科处在市内先进水平。建立规范的县级中医康复技术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深化县乡中医药一体化服务,畅通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培训联运机制,发挥县中医院的区域辐射作用。

县级卫生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和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预防工作。巩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防治成果,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县卫生监督所:建立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抓好两个系统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加大妇幼保健人力资源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人才和设备,保障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各种待遇,使卫生院留得住人才,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的中枢。实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医养结合等服务职能,确保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县域内得到基本解决,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完成标准化建设,规划迁建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所(室):对现有164个村卫生所(室),按行政区划和服务人群,进行优化重组,无村医的村可与相邻村合并设立村卫生所(室),确保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牢固。根据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卫生所(分院)要求,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在财务管理上实现村所药品、业务收支统一管理。

民营医院

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走差异化办医方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公立医院空白或薄弱专科,整合、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到2017年完成1所脑科康复中心(以精神病专科为主)的设立,包含现有的两家民营医院共设立3家民营医疗机构。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稳妥推进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强化预防接种工作,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继续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加强第二类疫苗管理,有效提高人群预防接种率。

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做好高发病种课题研究工作,并做好高发病种预防宣传工作,为建设健康沙县做出贡献。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建立医院、防治机构、社区三位一体的管理治疗网络,持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排查长效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管理率、规范管理率等重点指标。在业务指导机构指导下,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针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城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措施,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四格式、集中式的生态厕所建设,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卫生应急管理,有序推进各类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完善各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应急通讯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完善物资储备,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开展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

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行行政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代孕行为。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和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填报质量,做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做好餐饮工具的抽检工作。加强市政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等饮用水检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加强实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落实两纲妇幼健康服务各项指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重点推进县妇幼保健院转型升级,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在规划期内床位达到40张,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突出群体保健的服务功能。

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以规范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加强产后出血防治为重点,推广相关适宜技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完善新生儿与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运行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及转诊机制,着力减少可避免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优化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巩固检查率。加强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完善避孕药具管理。

3.医疗机构床位设置

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总量将保持在1250张,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保持在5张左右。根据《2020年福建省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原则上不再扩大我县公立医院规模。原则上以结构调整为主,计划期间,年床位使用率在6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保留原有床位,床位使用率在40%以上但低于6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着眼于医院床位结构的调整,床位使用率在40%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可撤销现有正规床位,改设观察床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床位结构。

4.人员配备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37人,医护比达到1:1.05,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0人。

县级医院。以临床为主,到2020年每床位配备不低于1.05名卫技人员,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服务职能,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技人员达到3.5人,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每个建制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县卫生监督所人员按照每万人1~1.5人配置。

县妇幼保健院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5.深化医药体制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改革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升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在总结现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落实公立医院考评体系,促进医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试行编制使用备案制,实行人员总量调控,自主考录聘用人员。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继续实施第二轮基层医改,内容包括管理体制、人事管理、院长(主任)任期制和年薪制、人员经费保障、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工资总额控制等。推进乡村医养服务一体化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卫生所,针对农村管理体制和农村现实状况,建立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民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促进安居乐业。

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管理、人员调配交流、补充招聘和激励保障六统一,实行编制总量核定,定编定岗不定人。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较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抓好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人才。

创新培养模式。继续实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科生,并签订定向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协议;县级医院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遣医疗队巡回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遣卫生技术人员到大型综合医院进修,实现双向轮回培训;强化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依托卫生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在线培训;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重点为基层提供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基层卫技人员能及时、方便获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县医院为依托,建设全科医生教育理论和临床培训、考核基地,举办医学科研、临床教学、技能操作、适宜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培养熟练掌握技术理论且操作能力强的基层医学人才队伍,形成区域内外医疗卫生机构教学、科研传、帮、带的医学科教网络。

强力招引人才。努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吸引人才到农村、社区任职的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优秀骨干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锻炼和服务的问题。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落实《沙县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及中长期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通过高校招聘、社会招录、外地引进、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确保基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县级医院选派两个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派注特岗医师,选派医师工作与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衔接。

7.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县中医院进一步完善中医康复医学科,县医院设立能提供中医康复服务的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中医康复室,并与基层中医馆实现有机结合。加强中医药人员、设备和中药配备,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培训,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县中医院培植23个市级重点名专科,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扎根基层、实践能力较强的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实现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覆盖率达100%

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前端预防管理与后端护理康复拓展。加快中医药服务和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心理咨询、健康养老的结合,建立多元化的中医康复服务模式,实现中医药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与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服务模式。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在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调养及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推广药膳食疗,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康服务。

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中医药类人才,将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列入我县年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由医院自主招聘;建立中医临床会诊带教制度,加强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养,构建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县中医院每年指导和培训基层中医康复人员不少于8名;将中医康复适宜技术纳入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内容,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选派的人员进行规范的中医康复技术培训。

8.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各业务系统服务,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使用健康档案信息、识别健康危险因素、改变不良健康行为、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以及患者基本健康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动态融合,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9.推进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通过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既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托管,也可由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将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便利居家养老,落实医养结合,乡(镇)卫生院在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基本医疗,管理和指导村卫生所(室),推进乡村医养服务一体化工作。

10.开展居民健康促进行动

在高桥镇新桥村、凤岗街道西园社区试点,通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行为促进、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大行动,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健康促进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提升城乡居民期望寿命和健康素养水平;让每位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保障卡,70%以上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并随时可查互联互通的电子健康档案,30%以上普通居民和90%以上的慢性病与重点人群拥有1个合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㈢重点工程项目和设备配置

1.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

县医疗卫生机构

县医院:改建中医康复医学科诊疗室,面积0.06万平方米;将旧住院楼3~5层改建为精神科病区,改建面积0.5万平方米;将门诊大楼7楼改造为儿科重点专科NICU,改建面积0.03万平方米;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县中医院:配套设施包括住院楼电梯安装、供应室和配电房改造,改建面积0.18万平方米。

县妇幼保健院:实施整体搬迁,县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门诊住院楼改造面积0.22万平方米,对县卫生监督大楼5~6层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0.12万平方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青州、大洛、南阳、郑湖卫生院辅助用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周转宿舍改建,新增建筑面积1735平方米;夏茂、高桥、大洛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中医馆,完善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改建面积800平方米。

村卫生所(室)规范化建设

按照标准要求,实行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详见《沙县十三五期间卫生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

2.主要医疗设备配置

县医院:更新一台骨密度检测分析仪、等离子电切镜、康复医学科配套设备、急诊急救设备和彩超等设备。

县中医院:更新一台数字X线摄影(DR)、肌电图机(肌电图诱发电估仪)、彩超、生化仪、中医诊疗设备等。

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县级妇幼机构建设标准,重点添置乳腺钼钯机、骨密度检测仪、快速生物学实验仪等仪器设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县卫生监督所:按国家县级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标准,添置取证工具、防护设施、现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仪器设备。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按照各自功能定位,更新和配足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域卫生规划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将制定和实施县域卫生规划,作为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落实政府在领导、管理、保障和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卫生体系。

㈡统筹安排,做好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并落实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补助政策,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职能,保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㈢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职能转变,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等手段,对全县医疗机构实施同一规划的全行业管理。县卫计、发改、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规划实施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五、其他事项

㈠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㈡本规划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沙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沙县人民政府

20161230

 

 

沙县“十三五”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期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时期。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卫生资源,改善和提高卫生服务能力,保护和促进我县居民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福建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16~2020年)》(闽卫规划发明电〔2015153号)、《三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和《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及现状

㈠卫生资源状况

沙县地处福建中部偏西北,是全国100个、福建省3个交通枢纽之一,东邻南平,西近三明,南连尤溪、大田,西北与明溪、将乐交界,北接顺昌。全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森林覆盖率76.8%,土地面积1815平方公里,辖有10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171个建制村、9个社区居委会。2015年全县常住人口23万人,城镇化率61.8%;全县生产总值19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5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万元。

1.卫生机构:2015年,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0所(其中二甲综合医院、二甲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各1个;厂矿医院1个;民营医院2;()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卫生所(室)164个,门诊部、诊所、医务室40个)。

2.卫生人力:2015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554人(含乡村医生27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62人、注册护士484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生数2.01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2.11人。

3.床位数:2015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1247张。其中:医院759张(中医床位150张),厂矿医院70张,民营医院40张,基层医疗机构378 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5.42张。

4.卫生财力: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固定资产3.67亿元,其中业务用房1.97亿元,专用设备1.4亿元;全县卫生总收入2.8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0.76亿元。

5.医疗卫生服务状况: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76.49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门诊诊疗43.43万人次,乡()卫生院33.06万人次;出院人次数3.79万人次,其中县级医院出院2.13万人次,乡()卫生院出院1.66万人次。县级医院病床位使用率78.63%,乡()卫生院54.74%;县级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06天,乡()卫生院为5.94天。

㈡形势分析

1.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健康服务需求成为城乡居民极其关注的问题,健康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并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首先,随着城乡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环境与生态的改变,公共卫生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其次,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及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和社会环境影响,由社会、心理、精神因素引起的疾病如精神病、性传播疾病、糖尿病及心脑血管疾病等将会进一步增加;第三,人口老龄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日益增多,对康复医疗的需求越来越大;第四,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健康观念、健康意识的增强,日益形成的健康消费观,将给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2.医改推进为我县卫生事业带来重大影响。我县于2014年列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两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推进,为加快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整布局、体制和机制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有力推进了我县改革与发展持续化、内生动力机制科学化、医院管理精细化、诊疗行为和计生服务规范化建设。

3.卫生资源布局与结构尚不够合理。近年来,全县卫生事业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大的增加,但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卫技人员等方面存在不足,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乡()卫生院和偏远村卫生所(室)的卫技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诊疗设备简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未能有效落实,医疗资源未得到合理利用,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卫技人员结构不合理,缺乏高、精、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上现有中高级人才不断流失,影响了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4.中医药卫生资源相对缺乏,综合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中医事业发展速度还不快,中医改革发展过程中一些突出问题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专业人才培养不足,人才梯队不完善;基层中医队伍萎缩,目前基层中医诊疗技术规范化应用推广和人员培训及队伍培养乏力。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中医药作用发挥不够,人员和技术已成为制约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县中医药的发展未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与我县居民对中医药的医疗保健需求。

二、规划总体思路

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指导意见,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最现实的医疗卫生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床位、卫技人员、医用仪器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常见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确保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㈡基本原则

除了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基本原则外,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完善政府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坚持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导,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 统筹兼顾原则。着眼于医疗卫生事业长远发展,并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一致,注重解决城乡医疗卫生布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进程,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效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卫生服务网络。

3. 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坚持以预防为主和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从本县实际出发,突出基层、基础、基本和统筹城乡发展,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倡资源共享,充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克服重复、低效益投入和浪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都能获得基本卫生服务。

4.均衡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卫生监督、医学教育等卫生工作协调、均衡发展的同时,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突出基层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三个战略重点,加大对重点领域经费投入,使有限卫生资源获得较大的效益。

5.改革创新原则。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盘活存量、发展增量、调整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促进资源流向基层,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㈢总体目标

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的公平和效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基本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强化基层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工作,加快医学科技进步,进一步促进我县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㈣主要指标

1.提高居民健康指标。十三五期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9‰以下。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与前五年发病率作纵向比较,基本持平或有所下降。

2.卫生资源配置。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保持在5.0张,其中:公立医院2.85张,厂矿医院0.3张,社会办医院0.4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5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25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2.37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6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0人,其发展主要指标详见《沙县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汇总表》(附件1)。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机构第二轮改革,突出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和医药卫生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努力形成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层次分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运行高效的医药卫生新格局。

4.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医疗资源,巩固和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夯实乡(镇)社区医疗资源基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以县医院为依托,开展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建设,优化医疗资源,提升基层诊断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职能,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有效诊治,危急重症能够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教协同,注重临床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儿科、精神科、影像、麻醉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

6.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完成达标建设,建立覆盖县、乡、村(居)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逐步延伸到乡(镇)。全面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75%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不低于55%。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40%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覆盖率达3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小于7‰

7.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在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倾斜政策。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机构为骨干,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加大中药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扎实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强县中医医院基础和软环境建设,配置基本设备。全县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每万常住人口达3.9人。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卫计人员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三、总体要求与主要任务

㈠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的要求,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的公平和效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基本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健康需求的城镇医疗卫生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大力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力争在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上取得新的突破,建设健康沙县。

㈡主要任务

1.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按照保基本、强基层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夯实乡镇社区医疗资源基础,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县级医疗机构

县医院:巩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成果,完善其功能,改扩建精神科病区、改建中医康复医学科诊疗室、改建儿科重点专科建设、完成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开展骨科等医学重点专科建设,带动全院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整体提升。

县中医院:巩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成果,开展中医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薄弱学科、重点专科在人才、资金、设备等方面进行投入,争取薄弱学科在院内可以独立处置该专科常见病、多发病,重点专科处在市内先进水平。建立规范的县级中医康复技术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深化县乡中医药一体化服务,畅通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培训联运机制,发挥县中医院的区域辐射作用。

县级卫生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和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预防工作。巩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防治成果,预防和控制重点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县卫生监督所:建立一支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实行卫生监督综合执法。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抓好两个系统管理,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新生儿、婴儿、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死亡率为目标,加大妇幼保健人力资源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人才和设备,保障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各种待遇,使卫生院留得住人才,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的中枢。实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医养结合等服务职能,确保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诊治在县域内得到基本解决,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完成标准化建设,规划迁建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卫生所(室):对现有164个村卫生所(室),按行政区划和服务人群,进行优化重组,无村医的村可与相邻村合并设立村卫生所(室),确保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牢固。根据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卫生所(分院)要求,实现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在财务管理上实现村所药品、业务收支统一管理。

民营医院

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走差异化办医方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公立医院空白或薄弱专科,整合、盘活现有医疗资源。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和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到2017年完成1所脑科康复中心(以精神病专科为主)的设立,包含现有的两家民营医院共设立3家民营医疗机构。

2.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

稳妥推进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强化预防接种工作,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继续保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加强第二类疫苗管理,有效提高人群预防接种率。

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提高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干预水平。做好高发病种课题研究工作,并做好高发病种预防宣传工作,为建设健康沙县做出贡献。

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建立医院、防治机构、社区三位一体的管理治疗网络,持续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排查长效工作,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治疗率、管理率、规范管理率等重点指标。在业务指导机构指导下,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卫生城镇创建,针对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城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措施,巩固省级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四格式、集中式的生态厕所建设,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卫生应急管理,有序推进各类公立医院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完善各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应急通讯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完善物资储备,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

整合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资源,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职能,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开展监督稽查和绩效考核,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

规范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执行行政职权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强化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监管,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代孕行为。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传染病和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填报质量,做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做好餐饮工具的抽检工作。加强市政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等饮用水检测,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加强实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产、儿科建设。落实两纲妇幼健康服务各项指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重点推进县妇幼保健院转型升级,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在规划期内床位达到40张,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突出群体保健的服务功能。

加强母婴安全管理。以规范服务、控制不合理剖宫产、加强产后出血防治为重点,推广相关适宜技术,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做好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完善新生儿与危重症孕产妇救治网络运行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及转诊机制,着力减少可避免的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地中海贫血防控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优化婚检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程,提高检查质量、巩固检查率。加强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完善避孕药具管理。

3.医疗机构床位设置

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总量将保持在1250张,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保持在5张左右。根据《2020年福建省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原则上不再扩大我县公立医院规模。原则上以结构调整为主,计划期间,年床位使用率在6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保留原有床位,床位使用率在40%以上但低于6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着眼于医院床位结构的调整,床位使用率在40%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一般可撤销现有正规床位,改设观察床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床位结构。

4.人员配备

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37人,医护比达到1:1.05,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0人。

县级医院。以临床为主,到2020年每床位配备不低于1.05名卫技人员,县级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服务职能,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技人员达到3.5人,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生,每千人口配备1名乡村医生,每个建制村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75/万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县卫生监督所人员按照每万人1~1.5人配置。

县妇幼保健院人员按标准配备到位,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5.深化医药体制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改革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运行新机制,提升县域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在总结现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落实公立医院考评体系,促进医院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试行编制使用备案制,实行人员总量调控,自主考录聘用人员。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以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为基础,以分工协作机制为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到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推进。继续实施第二轮基层医改,内容包括管理体制、人事管理、院长(主任)任期制和年薪制、人员经费保障、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工资总额控制等。推进乡村医养服务一体化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卫生所,针对农村管理体制和农村现实状况,建立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民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促进安居乐业。

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管理、人员调配交流、补充招聘和激励保障六统一,实行编制总量核定,定编定岗不定人。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培养和引进一批较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抓好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适用人才。

创新培养模式。继续实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科生,并签订定向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协议;县级医院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遣医疗队巡回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遣卫生技术人员到大型综合医院进修,实现双向轮回培训;强化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依托卫生信息网络,大力开展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在线培训;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医学教育,重点为基层提供质量高、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基层卫技人员能及时、方便获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以县医院为依托,建设全科医生教育理论和临床培训、考核基地,举办医学科研、临床教学、技能操作、适宜技术推广等培训班,培养熟练掌握技术理论且操作能力强的基层医学人才队伍,形成区域内外医疗卫生机构教学、科研传、帮、带的医学科教网络。

强力招引人才。努力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吸引人才到农村、社区任职的机制,从制度上解决优秀骨干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锻炼和服务的问题。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落实《沙县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办法》,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实际需要,制定年度及中长期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通过高校招聘、社会招录、外地引进、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确保基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需求得到满足;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县级医院选派两个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派注特岗医师,选派医师工作与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衔接。

7.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建立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村卫生所(室)为基础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县中医院进一步完善中医康复医学科,县医院设立能提供中医康复服务的康复医学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中医康复室,并与基层中医馆实现有机结合。加强中医药人员、设备和中药配备,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培训,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县中医院培植23个市级重点名专科,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扎根基层、实践能力较强的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慢病管理和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实现基层中医康复服务覆盖率达100%

进一步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

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前端预防管理与后端护理康复拓展。加快中医药服务和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心理咨询、健康养老的结合,建立多元化的中医康复服务模式,实现中医药服务资源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规划衔接与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服务。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中医健康服务模式。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在县中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对03岁儿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调养及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推广药膳食疗,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养生保康服务。

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

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中医药类人才,将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列入我县年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由医院自主招聘;建立中医临床会诊带教制度,加强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养,构建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县中医院每年指导和培训基层中医康复人员不少于8名;将中医康复适宜技术纳入基层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训内容,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选派的人员进行规范的中医康复技术培训。

8.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和应用,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各业务系统服务,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提升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使用健康档案信息、识别健康危险因素、改变不良健康行为、增强自我保健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进电子病历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医疗服务精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院之间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以及患者基本健康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动态融合,促进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

9.推进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通过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既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托管,也可由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将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便利居家养老,落实医养结合,乡(镇)卫生院在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基本医疗,管理和指导村卫生所(室),推进乡村医养服务一体化工作。

10.开展居民健康促进行动

在高桥镇新桥村、凤岗街道西园社区试点,通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行为促进、健康管理、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大行动,逐步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健康促进工作体制机制;逐步提升城乡居民期望寿命和健康素养水平;让每位居民拥有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保障卡,70%以上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并随时可查互联互通的电子健康档案,30%以上普通居民和90%以上的慢性病与重点人群拥有1个合格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㈢重点工程项目和设备配置

1.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

县医疗卫生机构

县医院:改建中医康复医学科诊疗室,面积0.06万平方米;将旧住院楼3~5层改建为精神科病区,改建面积0.5万平方米;将门诊大楼7楼改造为儿科重点专科NICU,改建面积0.03万平方米;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

县中医院:配套设施包括住院楼电梯安装、供应室和配电房改造,改建面积0.18万平方米。

县妇幼保健院:实施整体搬迁,县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门诊住院楼改造面积0.22万平方米,对县卫生监督大楼5~6层进行装修改造,建筑面积0.12万平方米。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虬江街道琅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搬迁项目,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青州、大洛、南阳、郑湖卫生院辅助用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周转宿舍改建,新增建筑面积1735平方米;夏茂、高桥、大洛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中医馆,完善中医药延伸服务中心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改建面积800平方米。

村卫生所(室)规范化建设

按照标准要求,实行乡(镇)卫生院在建制村设立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社区设立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详见《沙县十三五期间卫生重点工程与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

2.主要医疗设备配置

县医院:更新一台骨密度检测分析仪、等离子电切镜、康复医学科配套设备、急诊急救设备和彩超等设备。

县中医院:更新一台数字X线摄影(DR)、肌电图机(肌电图诱发电估仪)、彩超、生化仪、中医诊疗设备等。

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国家县级妇幼机构建设标准,重点添置乳腺钼钯机、骨密度检测仪、快速生物学实验仪等仪器设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国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标准,P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县卫生监督所:按国家县级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标准,添置取证工具、防护设施、现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仪器设备。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按照各自功能定位,更新和配足与工作开展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保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域卫生规划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将制定和实施县域卫生规划,作为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领导,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落实政府在领导、管理、保障和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公共卫生体系。

㈡统筹安排,做好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并落实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补助政策,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支持医疗机构履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职能,保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

㈢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社会的发展进行职能转变,运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信息服务和经济等手段,对全县医疗机构实施同一规划的全行业管理。县卫计、发改、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规划实施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工作。

五、其他事项

㈠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和疾病谱变化、城镇化建设等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㈡本规划由县卫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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