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0-3000-2021-00139 文号 沙政〔2021〕103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0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内容概述 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0-3000-2021-00139
文号 沙政〔2021〕103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9-10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内容概述 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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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22日9时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试鸣防空警报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积极配合试鸣前警报器的调试工作。 

  二、全体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后,不必惊慌,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个别生理素质较差或离警报点较近的人员以及婴幼儿等群体,请相互转告提前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警报信号识别方式: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为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连续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为一长音,连续3分钟。每次警报间隔时间为5分钟。 

  特此通告。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9月22日9时在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试鸣防空警报的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应积极配合试鸣前警报器的调试工作。 

  二、全体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后,不必惊慌,应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个别生理素质较差或离警报点较近的人员以及婴幼儿等群体,请相互转告提前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三、警报信号识别方式: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为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连续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为一长音,连续3分钟。每次警报间隔时间为5分钟。 

  特此通告。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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