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1-00160 文号 沙政办网传〔2021〕2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0-29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1-3000-2021-00160
文号 沙政办网传〔2021〕2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10-29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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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衔接,全面完成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任务,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17〕169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闽水审批〔2019〕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法人。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永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  斌  区水利局局长 

  黄发樟  区城发集团总经理 

  成  员:陈樟铭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海  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华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仕扬  区水利局副局长 

          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集团总经理 

          邓方池  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黄卫国  虬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康生  金古空港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资金筹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发集团,黎宗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征迁组、技术指导组、施工监管组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置防洪堤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专项工作组 

  (一)征迁组  

  1.凤岗街道征迁工作组: 

  组  长:邓方池(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汤素华(凤岗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2.虬江街道征迁工作组: 

  组  长:黄卫国(虬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罗康生(金古空港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汤建华(虬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工作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安全生产等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落实辖区内防洪堤段项目涉及建设用地范围征用,落实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的确权登记补偿兑现工作,协调处置、拆除影响防洪堤建设涉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时提供红线内建设用地,确保防洪堤工程施工顺利推进。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仕扬  区水利局副局长  

  技术主管:吴义阳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胡绍焜  区水利局工程师 

  卓建林  区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三)施工监管组  

  组  长: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谢光镳  区城发集团综合部部长 

  成  员:朱世方  区农林水集团副经理 

  肖贵皓  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现场监管、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量现场签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工程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防洪堤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组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卓建林  区防洪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 

  法人委托授权代表: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公司总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东溪堤段、沙溪的金斗窠堤段与古县堤段、豆士溪堤段)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导,完善制度。区水利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行业监管与技术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落实项目建设“五制”要求,进一步配齐配足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细化目标任务,统筹科学抓好项目实施各阶段各环节具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安全有序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项目。虬江街道、凤岗街道、金古空港管委会应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区城发集团落实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职责,统筹协调做好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东溪堤段、沙溪的金斗窠堤段与古县堤段、豆士溪堤段)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衔接,全面完成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任务,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17〕169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闽水审批〔2019〕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组建项目法人。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永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  斌  区水利局局长 

  黄发樟  区城发集团总经理 

  成  员:陈樟铭  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海  虬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洪华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仕扬  区水利局副局长 

          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集团总经理 

          邓方池  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黄卫国  虬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康生  金古空港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资金筹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发集团,黎宗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征迁组、技术指导组、施工监管组3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处置防洪堤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专项工作组 

  (一)征迁组  

  1.凤岗街道征迁工作组: 

  组  长:邓方池(凤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汤素华(凤岗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2.虬江街道征迁工作组: 

  组  长:黄卫国(虬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罗康生(金古空港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汤建华(虬江街道办事处水利站站长) 

  工作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安全生产等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落实辖区内防洪堤段项目涉及建设用地范围征用,落实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的确权登记补偿兑现工作,协调处置、拆除影响防洪堤建设涉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及时提供红线内建设用地,确保防洪堤工程施工顺利推进。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仕扬  区水利局副局长  

  技术主管:吴义阳  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胡绍焜  区水利局工程师 

  卓建林  区水利局助理工程师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技术问题。 

  (三)施工监管组  

  组  长: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谢光镳  区城发集团综合部部长 

  成  员:朱世方  区农林水集团副经理 

  肖贵皓  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技术员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抓好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质量监督、现场监管、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量现场签证审核、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工程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防洪堤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组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三明市沙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卓建林  区防洪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 

  法人委托授权代表:黎宗禄  区城发集团副总经理、区农林水公司总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东溪堤段、沙溪的金斗窠堤段与古县堤段、豆士溪堤段)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导,完善制度。区水利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行业监管与技术指导,督促项目法人落实项目建设“五制”要求,进一步配齐配足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细化目标任务,统筹科学抓好项目实施各阶段各环节具体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安全有序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防洪堤建设项目。虬江街道、凤岗街道、金古空港管委会应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用地征用工作和协调处理建设中涉及的群众问题,区城发集团落实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职责,统筹协调做好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沙县项目(东溪堤段、沙溪的金斗窠堤段与古县堤段、豆士溪堤段)的招投标、项目施工、资金管理、质量监管、安全生产、项目验收等有关工作,全面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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