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2-00162 文号 沙政〔2022〕139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0-13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0100-0800-2022-00162
文号 沙政〔2022〕139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成日期 2022-10-13
标题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2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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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提交的《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请示》(沙发改〔2022〕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请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参照省储粮在我区的收购价,原则同意我区2022年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为133元/50公斤(不含12元/50公斤直补款),收购时间为10月12日至11月28日。

  二、请你局做好收购价格的宣传,督促区粮食购销公司加快订单粮食收购进度并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原则,确保粮食种植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提交的《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定2022年区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的请示》(沙发改〔2022〕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请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参照省储粮在我区的收购价,原则同意我区2022年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为133元/50公斤(不含12元/50公斤直补款),收购时间为10月12日至11月28日。

  二、请你局做好收购价格的宣传,督促区粮食购销公司加快订单粮食收购进度并认真执行“五要五不准”原则,确保粮食种植农户利益不受损失。

  此复。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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